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  主办 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  承办
本网概况 通知公告 投稿专区 人才招聘 对外联络 法律声明 人员查询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坛论剑

以案说法:“胡说八道” 依法惩处

时间:2024-11-15 来源:中国法事网 作者:李佳芳 宜司宣

  4月17日,魏某利用“快手”软件,发布了关于发生在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某地的交通事故的不实言论,引发大量网友关注和讨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

  当日,四川宜宾兴文县公安局接到网民举报称,网上有人发布兴文县某地发生交通事故的言论,怀疑是谣言,请公安核实该言论的真实性。接报后,办案民警立即展开调查。

  经查,魏某为蹭流量在网络平台发布今年4月兴文县某地交通事故的视频,并注明“太惨了,一车3命没得了”的虚假言论。

  兴文县公安局经调查认为,魏某虚构事实故意在网络上传播,严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遂作出给予魏某3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件评析:

  造谣一张嘴,辟谣跑断腿。为博取眼球、赚取流量,罔顾事实在网络上随意发表不当言论的行为触碰了法律红线。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在发表言论之前,请务必核实信息的真实性,切勿随意猜测、编造和传播未经证实的内容。本案中,魏某故意编造虚假的事实,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依法受到了惩处。希望广大市民积极监督,发现可疑言论及时向警方举报,共同维护清朗的网络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相关阅读

本网概况 通知公告 投稿专区 人才招聘 对外联络 法律声明 人员查询 联系我们

中国法事网 zgfs.cslai.org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 主办 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 承办

京ICP备13008251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1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52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