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  主办 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  承办
本网概况 通知公告 投稿专区 人才招聘 对外联络 法律声明 人员查询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法治文化

上海出台地方性法规保护传承历史文化名镇

时间:2026-03-0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殷立勤

    中新网上海3月1日电 3月1日起,《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这部地方性法规在聚焦历史文化名镇“整体性”保护需求的同时,构建起“管理—保护—利用—保障”四位一体的保护体系。

  目前,上海共有11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涉及5个行政区,分别为:浦东新区新场镇、川沙新镇、高桥镇;嘉定区南翔镇、嘉定镇街道;金山区枫泾镇、张堰镇;青浦区朱家角镇,练塘镇、金泽镇;宝山区罗店镇。


民众在新场古镇游玩。中新网记者 殷立勤 摄

  “长期以来,上海古镇发展不均衡问题突出,除少数古镇,如朱家角、新场等已形成特色并集聚人气外,大部分仍面临环境风貌退化、功能定位不清、保护利用路径不明等挑战。”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表示,由于此前上海一直缺乏系统保护历史文化名镇的专门立法,难以通过统筹空间肌理、文化传承、文旅融合、运营安全,提升古镇品质,予以妥善解决。

  此次施行的《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构建权责清晰、协同高效的保护管理体系,夯实组织保障。《上海市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条例》着力打通“管理条块分割、属地层级偏低、社会参与不足”等体制机制性障碍,纵向上提高统筹协调层级,确立“市级统筹、区级主责、镇街落实”的三级政府责任链条;横向上厘清“综合牵头、专业管理、部门联动”的部门职责网络,明确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部门和区历史文化名镇保护管理部门的综合管理职责,以及文物管理、规划资源等部门和机构的工作职责;此外,在社会层面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工作,构建“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多元共治生态。(完)

 
【编辑:曹子健】

相关阅读

本网概况 通知公告 投稿专区 人才招聘 对外联络 法律声明 人员查询 联系我们

中国法事网 zgfs.cslai.org 版权所有

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 主办 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 承办

京ICP备13008251号-1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京】字第16518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502052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