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清明节期间,兴文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森林防灭火相关工作要求,扎实抓好“火案攻坚2025”专项行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认真履职,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实现全县无森林火灾发生,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稳定,保护了森林生态环境安全。
一、安排部署到位,压实防火责任。部门领导高度重视,充分利用周例会、专题会议等形式,将清明节前森林防灭火工作纳入重要会议议程,全面分析研判清明节前全县森林火险形势及防灭火领域涉稳重大风险点,3月30日至7日开展为期8天的清明节前后森林防灭火专项突击行动,以“查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为工作重点,严管野外火源,严查野外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案件,全面迎战森林防灭火高火险期硬仗。
二、隐患治理到位,强化火源管控。根据兴文县森林资源分布,火灾多发区域特点,结合气象预报信息,动态分析森林防灭火安全风险形势,实行火情日报制度、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紧扣火情火险规律、特点确定工作重点,精准监管重点人群、重点区域。组织民警开展隐患排查化解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登记造册、限期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清明节”期间,共检查重点部位22处,及时制止违规野外用火行为8起,排查化解隐患2处,收缴火源(打火机)62个。
三、宣传到位,营造联防联控氛围。以“3.30”森林防灭火警示日宣传教育活动为契机,在辖区主要入山路口、街道、广场等人流聚集区域,悬挂横幅标语,设立宣传牌,发放森林防灭火宣传资料1000余份。各乡镇派出所民辅警推动森林防火宣传进村入户、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利用开森林防火院坝会、上森林防火宣传法治教育课等,宣讲普及森林防火常识,营造浓厚氛围。开展“以案释法、以案说法、以案示警”宣传警示教育活动,通报森林火灾典型案例2起,发挥威慑警示作用,不断增强全民森林防灭火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