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22日,峨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峨边县城至毛坪路14公里100米处设置检查点,开展早间错时查处整治行动,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09时12分许,一辆无号牌三轮载货摩托车驶向检查点,执勤民警发现该车涉嫌超员,立刻示意该车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核载1人,实载3人,且该车驾驶人伍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执勤民警对驾乘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伍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摩托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驾驶未按规定登记、备案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伍某某处以合并执行罚款125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