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4日,杨某某驾驶车牌号为川AJ***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川C***9挂),从乐山市沐川县卡防坡方向往高笋乡方向行驶。10时25分许,当该车行驶至沐川至舟坝14公里200米弯道处时,越线占道行驶,与对向由刘某某驾驶的车牌号为川 LS***1号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某受伤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该起交通事故中,当事人杨某某驾驶重型半挂式牵引车转弯前未降低车速,转弯时越线占道行驶,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全部原因,承担此次交通事故全部责任。
乐山交警提醒
岁末年初,客货运输集中,国省道、农村乡道路况复杂,交通风险隐患增加,行车路上,安全第一!请每一位交通参与者以案为戒,自觉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在道路宽度狭窄的国省道、乡道行驶时,驾驶人在行车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注意观察路况和交通标志,保持右侧通行,不要占用对向车道,谨慎驾驶,平安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