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交通违法曝光台 2025年4月3日,乐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佛景区大队大队长李斌带队,在市中区鹤翔路异地开展清明节前全市集中夜查整治行动。行动中,大队先后查获两起酒醉驾交通违法,有力震慑了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排除了交通安全风险!
案例一:凌晨02时28分许,徐某某(女)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川LR***9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市中区鹤翔路时,被公安交警部门现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徐某某体内酒驾含量为124mg/100ml。徐某某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民警依法将徐某某带至医院,提取了血液样本送鉴定机构进行司法鉴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凌晨02时25分许,童某(男)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川LM***4的小型汽车行驶至市中区鹤翔路时,被公安交警部门现场查获。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童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3mg/100ml。经进一步核查,童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童某的行为,已构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童某将面临罚款2900元,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乐山交警提醒:酒驾、醉驾,危害大!代价高!清明安全行,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牢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心存侥幸!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