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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范瑞恒
日前,记者从天津市公安局获悉,为持续净化道路交通环境,助力天津市文化旅游产业蓬勃发展,“中秋、国庆”假期期间(9月29日至10月6日),公安交管部门在依法严格查处酒驾醉驾、“三超一疲劳”、涉牌涉证等易肇事肇祸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对外埠来津的7座以下(含7座)非营运小客车驾驶人因不熟悉本市道路状况等原因,发生以下10类未影响其他车辆通行、未造成交通事故的轻微交通违法行为,经交警现场教育警告并监督纠正后,将免予罚款。
图为相关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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