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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市叙永一男子偷越国境至缅北开展诈骗获刑

时间:2023-10-18 来源:中国法事网 作者:李佳芳 陈小红

  近日四川泸州市,叙永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我国公民偷越至缅甸国参与当地诈骗组织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案件,被告人王某某犯偷越国境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六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追缴违法所得二十五万元,退赔被害人唐某。

  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4月,被告人王某某与兰某、罗某某相约前往缅甸务工。三人同曾某一起从四川省叙永县境内出发,辗转云南省昆明市、景洪市,抵达云南省边境,月底偷渡到了缅甸。三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入该国孟波县境内的“小黄楼”诈骗公司,在周江等人的领导下从事电信诈骗,并在诈骗公司中担任组员,王某某经过该公司培训,把自己包装为名“秦奋”的成都离异男士,同年5月中旬在网上认识被害人唐某后,先以交流感情为基础,再诱导唐某在“X品金融”诈骗平台充值,在唐某充值第一笔钱后,将手机交于组长继续实施诈骗。唐某在该平台共计充值被骗150余万元,王某某因此获利 25万元。同年6月中旬,王某某离开该诈骗公司于7月8日偷渡回国,并于同月19日再次偷渡到缅甸国,直至2021年8月2日在缅甸自首回国。2023年2月25日王某某欲再次从云南省边境偷渡前往缅甸,在云南省景洪市勐养镇卡口被民警查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偷越国境罪;被告人王某某参与境外诈骗犯罪组织,在境外对境内居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被告人王某某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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