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震慑涉江违法犯罪,打击不法分子气焰,近日,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会同宜宾市江安县农业农村局开展长江江安水域2024年涉案财物进行集中销毁活动。
依据江安县人民法院对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1日期间已生效的判决和江安县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根据《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涉案财物管理实施细则》对案件涉案财物依法进行处置。销毁前,泸州分局纪检监察部门在江安县农业农村局的见证下对照清单现场核对涉案财物,清点无误后会同在场单位对涉案财物进行了集中销毁。
此次销毁渔网地笼网、电瓶、橡皮艇、船用电动推进器以及长江河鱼等物品30余件,现场开展长江大保护宣传1次,持续为长江干线江安段生态保护贡献公安力量,工作达到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