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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四中院:以“维权”或“揭露真相”为名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的现象频发

时间:2025-10-31 来源:光明网 作者:刁慈

  光明网讯 10月30日上午,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发布北京四中院2022年至2024年个人信息保护类案件审判情况及7个典型案例。

  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集中管辖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涉互联网的民商事上诉案件。据北京四中院副院长兼政治部主任王运涛介绍,2022年至2024年,北京四中院审理涉及个人信息权益的二审民事案件66件,案件数量呈逐年递增的态势,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公众对个人信息保护重视程度的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逐步提升。

  王运涛表示,北京四中院审结的个人信息保护类案件中,个人信息侵权场景涉及多个领域,包括网络服务、劳动争议、私人关系、数字认证、相邻关系、物业服务等多方面,侵权场景具有多样性和复杂性的特征。其中,用户诉网络平台侵犯个人信息的案件数量最多,接近半数,主要包括平台未经许可使用用户个人信息、拒不配合用户行使个人信息查阅、复制权等。劳动关系场景下的个人信息侵权案件,主要包括劳动争议期间用人单位擅自删除员工工作数据、在社交平台发布员工身份信息等情形。私人关系场景下的个人信息侵权案件,主要是朋友、同事及家庭成员因工作、情感纠葛而公开他人信息的行为。相邻关系、物业服务场景下的个人信息侵权案件,主要是邻里、业主、物业等主体因生活琐事、物业管理产生争议而引发个人信息不当使用。

  王运涛介绍了这些案件呈现出的主要特征,一是案件主体多元,互联网平台成为主要被诉对象;二是侵权行为呈现“扩大化”与“叠加化”的特点,以“维权”或“揭露真相”为名,公开他人个人信息的现象频繁发生;三是举证难度较大,个人信息是否“被泄露”“被删除”等消极事实认定成为争议焦点;四是新型技术应用加剧侵权隐蔽性与复杂性;五是数字认证业务运营流程存在系统性风险。

  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权益的系统性保护,王运涛介绍道,公众层面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依法理性维权,当个人信息权益受到侵害时,优先通过与信息处理者协商、向行业监管部门投诉等途径解决,必要时依法诉讼,避免采取“人肉搜索”曝光、“开盒挂人”以暴制暴的方式违法维权。平台层面应完善合规体系,优化信息处理全流程管理,做到及时响应,全面协同处置,遏制网络暴力蔓延,不让受害者陷入无限投诉的怪圈。监管层面应强化协同治理,提升执法效能;对于网络诈骗、开盒挂人等严重不法行为,应加强执法联动,强化源头治理;引导企业合规经营,提升社会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程度。

[ 责编:陈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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