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在唐朝高宗、武后时期,担任大理丞的狄仁杰,一年之中所断的积案涉及人员达一万七千人之多,没有冤案发生。这种局面的形成,得益于狄仁杰对“法当有常”思想的坚守和对高宗、武后两朝皇帝的积极劝谏。这“法当有常”一词背后就有一段狄仁杰劝谏皇上奉行既定法律的法治典故。
有一次,武卫大将权善才误砍昭陵柏树,狄仁杰上奏罪当免职。高宗皇帝说:“善才陷我不孝,必须杀掉他才解我心头之恨。”唐高宗不理狄仁杰的上奏,坚持下令立诛杀权善才。狄仁杰又奏说权善才罪不当死。朝中大臣都为狄仁杰冒犯天子之威而担忧,劝狄仁杰离开朝廷议事大殿。狄仁杰却不慌不忙地道:我知道逆龙鳞,忤逆君王,自古都被认为是大逆不道的。我认为,这种事在桀、纣那样的昏君、暴君中是令人恐惧的、可怕的。但在尧、舜这样的明君时期则是没有太大关系的,当今皇上是明君,我不担心,也不惧怕。史上有汉文帝发怒要处死偷盗宗庙服饰器具之人,廷尉张释之依法据理力争,最后汉武帝免除了偷盗之人死罪。武卫大将权善才误砍昭陵柏树之事,可处以囚牢、流放等刑罚,为什么一定要用死刑?法若无常,国家的法律说变即变,治下的百姓会手足无措的,皇上想改变法条,可从今天开始,之前的还得依原来的法律办。现在皇上因为昭陵一株柏树杀死一名将军,千载之后,后人会如何评价?所以我不敢奉命诛杀权善才,从而陷皇上于不道。皇上听了狄仁杰这一番有理有据的劝谏,才打消了诛杀武卫大将权善才的怒气。也成就了“法当有常”的法治典故,流传至今,意义深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