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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杲引经断案解纷争的故事

时间:2023-09-12 来源:岱青法治馆 作者:星辰

  话说宋朝时期,在安徽六安县,有个富翁,特别宠爱他的一个小妾,临终时立下遗命,其财产由这个小妾与两个儿子均分。两个儿子认为,父亲的这个小妾不应分享财产,便写了诉状到衙门打官司。时任江淮置司幕僚的杜杲,根据古代司法实践中关于“引经决狱”的做法,在判决的公文上写道:“《左传》上说:'儿子应遵从父亲的命令’。萧何制定的《九章律》规定:'不得违反父亲的命令’,可见父亲的话就是命令。儿子违反父亲的命令,是不可以的。因此富翁的这个小妾,能守节不再改嫁,就可以分得财产;如果这个小妾改嫁或去世,财产就归两个儿子所有。”刑部使者季衍看了这份裁决,非常赞赏地说道:“史书上曾称赞汉朝儒者引用经书来决断讼狱。本案既引用古书,又引用律法,义正辞严,公平公正。”于是,富翁的两个儿子便心服口服,按照富翁的遗命与父亲的小妾一起分享了财产,再无纷争,皆大欢喜。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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