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司法救助传递检察温度
海口美兰区检察院构筑多元协同司法救助新模式
□ 本报记者 邢东伟 翟小功
在办理范某炎涉嫌故意杀人案中,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救助申请人陈某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主动提请海口市人民检察院、美兰区委政法委对被害人家庭开展联合救助,三家单位共计给予陈某司法救助金9万元。
“司法救助是关心群众疾苦,传递社会正能量的暖心工程。”近日,美兰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傅铮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时说,美兰区检察院坚持“应救尽救”“应救即救”理念,构建“主动履职、依法救助、上下联动、多元帮扶”司法救助机制,不断传递检察温度。3年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87件90人,同比增长50%;发放救助金111.9万元,同比增长95%,司法救助金额、人数均位居全省前列。
能动履职激发合力
近年来,美兰区检察院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全院重点工作推进,对受理审查的司法救助案件,全部对应落实责任领导,持续强化司法救助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同时,积极构建司法救助全院“一盘棋”工作格局,破解部门信息壁垒,形成“刑检+控申”协作机制,将移送司法救助线索纳入部门考核和检察官业绩考评,使司法救助贯穿检察办案全过程、各环节。目前,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由业务部门发现移送线索占全部受案量的87.4%。
美兰区检察院变“等案”为“找案”,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近年来办理的故意伤害、抢劫、强奸、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等易造成当事人死亡、重大人身伤害、财产遭受损失的案件,全面筛查梳理发现救助线索。经核实,依据线索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6件,发放救助金100.2万元。
彭某某司法救助案,从提出申请到结案仅用时7天。原来,美兰区检察院在按照法定程序办理前提下,坚持材料审核快、领导审批快、资金发放快,边办案边请示汇报,实现案件办理及文书审批无缝衔接,确保申请人及时得到救助。
因案施策精准救助
美兰区检察院坚持司法救助与化解信访矛盾相融合,引入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采取“司法救助+法律援助”模式,促使信访人息诉息访。此外,美兰区检察院因案施策、精准救助,坚持把司法救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融合、与未成年人保护相融合、与特殊人群救助相融合,实现救助模式多元融合。
据了解,美兰区检察院加强与乡镇、村社等基层组织联系,变“上门求助”为“上门救助”,准确甄别农村地区五类贫困救助对象,建立救助绿色通道,从快受理、审查、发放,真正体现救急救困。3年来,救助贫困户3人、边缘易致贫户25人,占救助人数的31.1%。
“我们积极推动‘护苗’专项行动,坚持物质救助与精神抚慰并重,为未成年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同时,联动未检部门扬帆心理工作站,开展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美兰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朱爱民说,截至目前,在办理司法救助案件中,对11名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对其父母同步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孩子们顺利走出心理阴影。
此外,美兰区检察院严格落实拥军优属、助残惠残政策,加大对困难退役军人及其家属、残疾人的救助力度。办理豆某司法救助案中,申请人系退役返校在校大学生,通过开展司法救助,促成刑事和解实现案结事了,防止家庭因案致贫,同时又为其完成学业创造便利条件。
多元参与巩固成效
据介绍,美兰区检察院探索多渠道、全方位的“1+N”多元化救助模式,牵头与区乡村振兴局、区教育局等四家单位会签《关于建立对刑事案件被害人重点救助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协同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构建“协调+联动+救助+帮扶”长效工作机制,以多元救助共同筑牢社会底线安全网。
美兰区检察院高度重视资金保障,由控申部门提出、党组研究,科学制定司法救助工作年度计划,积极向上级检察院、区委政法委汇报司法救助工作,争取财政资金支持,司法救助专项资金年度预算逐年增长至目前的50万元。
“与被救助人建立长期联系,坚持常态化回访,关注被救助人的生活状况、家庭情况,跟踪巩固救助成果。”美兰区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李景球说,同时,对需要进一步帮扶的,积极协调民政、教育、人社、乡村振兴等职能部门落实政策,打通司法救助“最后一公里”,实现效果长效化,推动救助工作深入开展。
美兰区检察院通过开展检察开放日、送法进社区、送法进校园等活动,依托“两微”一端新媒体、报刊杂志平台载体,持续宣传司法救助政策,展示救助工作成效,全方位提升司法救助工作的透明度和群众知晓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