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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7日上午,周至县一群众报警称:在辖区一处河道内发现一只野生动物,疑似受伤,民警到达现场后,检查=确认该动物为野生豪猪,属国家三级保护动物,其后肢有轻微外伤,便小心将其装进框子内,送往陕西省珍惜野生动物抢救饲养研究中心对其进行了简单的治疗处理,确认其健康状况良好后,工作人员将其带至适当位置放归山林。
编辑:刘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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