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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挂名法定代表人却没收到钱,可以起诉要回吗?

时间:2025-11-07 来源:光明网 作者:邢丽雪 刁慈

  法定代表人辞职后,公司拒不变更登记,应该怎么办?有偿挂名法定代表人却没收到挂名费,可以通过起诉要回吗?

  【基本案情】

  张某为A公司的普通员工,2021年6月,A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某找到张某,称“帮忙挂个法定代表人的名,不用你担责,每个月公司给你1000元挂名费。”张某囿于工作关系,配合完成了工商变更。起初,公司每月按时向张某支付挂名费1000元。但自2022年1月开始,未再支付。2022年8月,张某因个人职业规划,从A公司离职。

  其间,张某多次要求A公司支付挂名费并变更法定代表人,A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后张某被告知因公司内部无法形成一致决议,且张某已被列入失信名单,无法变更。2022年12月张某走投无路向法院起诉,要求A公司支付挂名费1.2万元,并涤除其法定代表人身份。

  【法院判决】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挂名费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不应予以支持;在挂名法定代表人穷尽诸如召开股东会等内部救济渠道仍无法变更法定代表人身份时,应支持挂名法定代表人要求公司涤除身份的请求,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张某要求A公司支付挂名费的诉求,支持了要求涤除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诉请。

  【以案说法】

  挂名法定代表人违反公序良俗

  驳回请求公司支付挂名费诉求

  法院指出,法定代表人挂名行为,将导致公司的实际经营者与登记分离,相关的监管措施无法对公司实际控制人产生制约。这一行为严重扰乱公司管理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故关于挂名费的承诺因违背公序良俗而无效。

  法官提示,有偿或无偿担任挂名法定代表人、董事等,还可能隐藏着重大法律风险。如公司经强制执行仍无法清偿债务的,法定代表人会被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措施。切莫贪图“挂名费”,或轻信“无需担责”承诺,担任挂名法定代表人、董事、股东等。

  公司拒不变更法定代表人

  可以通过诉讼涤除身份

  法定代表人的任免为公司内部自治事项,原则上应通过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等自治程序完成,司法不宜主动干预。只有权利存在救济的必要性时,司法才有必要适当干预。

  新《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如果公司在法院指定的期间内确定了新的法定代表人,则办理变更登记即可。如果公司未在法院指定期间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公司未参加诉讼,因变更登记时新的法定代表人尚处于不明确状态,法院应判令公司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涤除登记信息。

  法官提示,公司应在涤除裁判之日起30日内确认新的法定代表人,由补任的法定代表人进行变更登记。如果公司在30天内无法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原法定代表人亦可根据新《公司法》规定通过相关部门对其进行监管,督促办理变更登记。

[ 责编:孙满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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