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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孟林在“《中国法治文化·法治风云录》 创作、组稿、采编研讨会”上的致辞(摘要)

时间:2026-05-12 来源:中国法治文化网 作者:易孟林

尊敬的各位领导、特约作家、各位嘉宾、各位同事:

  记得一年前,2025年4月12日,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在京召开了《中国法治文化网》首次工作会议,只有12人出席,其中外地只有3人,即来自上海的高洪根副总编辑,戈江和刘建青两位副主任。人虽少,但李国和副会长高度评价这次会议,是吹响法治文化网络传播冲锋号的会议。

  到两个多月后的7月5日,在京召开《中国法治文化网》工作交流会,20人出席,其中外地有8人,来自华东、华南、华中工作部,队伍显然壮大了。李正忠名誉会长在会上充分肯定道,这支队伍是有较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和政治执行力的,是一支有战斗力的好队伍。

  到去年年底12月27日,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召开“2025年年会暨迎新年音乐会”,又增加了北方工作部负责人出席,队伍进一步扩大。

  到今天2026年4月25日的会议,大家从大江南北的黑龙江、内蒙古、陕西、北京、天津、河北、山东、江苏、浙江、湖南、广东等地不辞劳苦地赶来,齐聚东方明珠上海,共有40多人出席,共同研讨《中国法治文化·法治风云录》创作、组稿、采编工作,显现出法治文化传播的强大影响力,令人不得不感慨万千。

  在此,衷心感谢各位领导、特约作家和各位嘉宾、同事在百忙之中出席今天的会议!最热烈地欢迎大家!同时,还要衷心感谢为这次会议精心筹备、默默贡献的华东工作部的同事们!

  今天的研讨会,主题是如何搞好《中国法治文化·法治风云录》创作、组稿、采编工作。出席今天会议的高手如林,我先抛砖引玉,以期在会议即将进行的交流环节中,能够聆听到大家的真知灼见。

  我想还是问题导向,提出两个问题,并就这两个问题的个人心得体会,与大家研讨和分享。

  第一个问题 《中国法治文化·法治风云录》应该如何创作和采编

  我的回答是8个字:讲好故事,扎根生活。我想,这也是《中国法治文化·法治风云录》如何才能创办成功的密码。

  我们今天搞普法工作,能不能成功,关键在于你能不能打动人的感情世界。而最容易打动人的感情世界的方法,其实也是最简单、最普通的方法,就是:讲故事。

  一、怎样才能把故事讲好?

  故事的三大要素(6个字):细节、对话、转折。这是讲好故事的三大基本功。这里我就不展开讲了,那又是一堂至少两小时以上的专业课。

  二、好的故事从哪儿来呢?

  《中国法治文化·法治风云录》的故事,一定要来自现实社会生活。绝不能脱离生活胡编乱造。捕风捉影也不行,一定要有充足的事实依据。也就是说,要善于从现实社会生活中发现激动人心的励志故事,发现教训深刻的警世故事,不断进行故事的积累。

  扎根于今天波澜壮阔的法治中国建设实践,扎根于今天复杂纷繁的现实社会生活,是《中国法治文化·法治风云录》取之不尽的故事源泉。

  前年(2024年)初火爆的电影《三大队》的原文,就是一篇根据真实事件创作的、只有7千来字的纪实文学。电影《三大队》从文章到电影改编的成功,就是因为讲好了故事。

  三,好的故事都有什么表现形式呢?

  最主要的作品表现形式,就是小说、纪实文学。

  国内外拍出的优秀影视作品,几乎大都是从已出版的小说、纪实文学优秀作品中,寻找到可开发成优秀影视的材料,就是因为小说、纪实文学中有好的故事。

  比如,长春电影制片厂1955年拍摄的电影《平原游击队》,就是由李晓明与韩安庆合著的小说《平原枪声》改编的。上海电影制片厂1956年拍摄的《铁道游击队》,由刘知侠创作的同名长篇小说《铁道游击队》改编。长春电影制片厂1964年摄制电影《英雄儿女》,则是根据著名作家巴金的中篇小说《团圆》改编。八一电影制片厂1974年拍摄的电影《闪闪的红星》,则是根据李心田创作的小说《战斗的童年》改编。中央电视台一频道2005年首播的电视剧《亮剑》,则是根据都梁创作的同名小说改编。

  又比如,电影《基督山伯爵》,则是改编自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的同名小说。电影《安娜·卡列尼娜》,是由俄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列夫·托尔斯泰的同名长篇小说改编的。《百万英镑》,则改编自美国著名作家马克·吐温的同名小说。电影《尼罗河上的惨案》,是由英国著名女侦探小说家阿加莎·克里斯蒂的同名侦探小说改编的。风靡一时的电影《追捕》,是由日本推理作家西村寿行的侦探小说《涉过愤怒的河》而成的。1981年由上海电视台译制、中国大陆引进的首部日本电视连续剧《姿三四郎》,播出时竟出现万人空巷的盛况;该剧是根据富田常雄(1904—1967)的同名长篇小说改编。

  完全可以说,小说、纪实文学由于有好的故事,才成为了优秀影视作品的源头。因此,《中国法治文化·法治风云录》的创作、组稿和采编,无疑务必充分运用好小说、纪实文学的表现形式,围绕小说、纪实文学这两种文学体裁展开。

  四、如何用讲故事来塑造法治人物优秀形象?

  在这方面,作家李迪的创作,进行了成功的探索,树立了一个鲜明闪亮的标杆。

  李迪的成名作是20世纪80年代发表于著名法治文学杂志《啄木鸟》上的小说《傍晚敲门的女人》。新世纪以来,他在2011年出版的代表作长篇纪实文学《丹东看守所的故事》震动文坛,荣获国家“三个一百”原创图书出版工程奖、公安部金盾文学奖等,并被改编成电视剧。

  《丹东看守所的故事》这部作品的产生,来自于他七赴丹东深入看守所一线,成为了当代作家深入生活、扎根人民的创作典范。

  纵观文学史,可以发现,一个时代的文学和影视的成就,往往与“囚徒”有关。是否关注那些因为种种原因犯有罪错而失去自由的人们,往往成为衡量那个时代文学成就的一个重要尺度。古今中外许多文学名著都与犯罪与囚徒有关。

  李迪就是抓住看守所这样的公安题材,就让自己的作品从题材角度占据了文学高地,上升到了一个较高的哲学高度和深邃的思想高度。

  看守所里主要有两方面的人:管教民警和在押人员。《丹东看守所的故事》最大的成功,就在于成功塑造了管教民警这组群像。群像中的每个人个性都很鲜明,心地善良,敬畏生命,忠于职守。民警和在押人员本是对峙的两大阵营,而李迪却写出了这两大阵营的沟通交流。在那些被社会抛弃,被常人所敌视或不耻的人面前,民警以人之常情、常理、常心对待他们。书中情感的独到铺陈、渲染,直抵人内心最深处,让人不得不产生心灵的拷问,不得不泪如泉涌。管教民警用心去触摸在押人员内心深处的苦痛、怨恨与悲情,给他们以生的希望,体现出一种令人无比崇敬的人文关怀和人性关怀!

  管教民警直面在押人员的灵魂忏悔与觉醒、希望重新做人的艰难抉择,其实就是在为其进行灵魂的手术。管教民警原本都是平凡的普通人,但他们来到了管教这个岗位上,就成为了不平凡的人,成为了十分了不起的心理医生。他们对在押人员灵魂的治疗和拯救,无疑是一种感天动地的大恩大德。

  与此同时,《丹东看守所的故事》还成功塑造了一群在押人员。书中所有的故事,几乎都是从在押人员的案件切入的。因为李迪知道,只有把在押人员的复杂情感充分表现出来,把他们扭曲离奇的人生经历,以致茫然踏上违法犯罪之途的东西揭示出来,才能让读者在体会看守所民警用人性人情去感化在押人员时,如身临其境,见人见事,从而使管教民警的形象显得鲜活真实可爱,并肃然起敬。在押人员的悲情故事,越惊心动魄,管教民警用人性人情去感化的难度越大。描写管教民警攻克这些艰险关隘的整个过程,便淋漓尽致地把管教民警的人性之美展示无遗。

  《丹东看守所的故事》无疑是一部优秀的法治文学作品。这部书是对公安监管领域的人性化管理工作的客观反映,是法治工作和民警生活的形象实录。它既是近年来中国法治纪实文学的一个标杆,也是用文学来为法治中心工作和一线民警服务的一个标杆。

  李迪的创作,旗帜鲜明地为我们从事《中国法治文化·法治风云录》创作和采编工作提供了借鉴。我们应该为那些奋斗在一线社会实践中的优秀法治人物画像。

  五、怎么来判断法治人物故事讲得是不是好?

  也就是说,究竟什么样的故事才算得上好故事,什么样的作品才算得上是优秀作品呢,怎么判断?

  通过多年研究古今中外优秀文学和影视作品的创作实践与传播现象,我发现,一个好的故事和一部优秀的文学和影视作品,至少包含以下四个层次:

  第一层次,吸引人,有可读性,让人愿意看。从小说的第一句话、第一章第一节开始就必须把人抓住。这就要设置悬念。好奇是人的天性,好的文学作品通过设置悬念,接着再解谜,就满足了读者的这一天性。

  第二层次,感动人,让人流泪,感同深受。好作品往往通过对人性的解剖,对人的命运的拷问,对人情世故冷暖的刻画,能使读者产生灵魂震憾,让人忍不住掉泪。毕竟文学和影视必须是充满感性的。

  第三层次,有思想魅力,能让人获取教益。好作品往往会对社会进行理性思考,包括对政治、经济、文化的现状进行研究和思考,通过解析主人公的命运,使读者产生思想的火花。

  第四层次,有时代感召力,能让人获得前进力量。好作品往往是时代的号角,催人奋进,给人力量,让人看到希望,热爱生活,燃烧起创造新生活的激情;能推动社会进步,提升人的思想境界。

  从这些年已经出版的文学作品来看,有的虽然很好看,却不能打动人,也没有思想的深度,没有鼓舞人前进的力量。有的作品也吸引人,让人感动,但没有思想的深度,更谈不上鼓舞人前进。还有的作品也吸引人,也让人感动,也有思想的深度,却没有鼓舞人前进的力量,反而让人感到厌世,感到没有前途,感到迷茫。

  李迪的纪实文学《丹东看守所的故事》,显然具备了以上四个层次的要求。

  从改革开放以来出版的法治文学作品看,张平的长篇小说《法撼汾西》、《天网》、《抉择》等,显然都具备了以上四个层次的要求,因而成为了轰动一时的作品。它们都无一例外地成了影视机构争相抢购的影视IP,并都被拍摄成影视播出,产生了极大的社会影响。

  毋庸讳言,《中国法治文化·法治风云录》要讲好优秀法治人物故事,也务必努力追求达到上面的四个层次。

  因此,要想把《中国法治文化·法治风云录》办好,办成功,我认为,其秘诀就在于8个字:讲好故事,扎根生活。

  总而言之,以上围绕如何创作、采编、组稿提出的问题,其终极答案也可归纳为四个字:内容为王。

  记得30多年前,福建公安厅主办的《警坛风云》,曾连续刊发四部中篇纪实文学,因其内容是为群众伸张正义,受到读者赞誉。后来我将这四部中篇纪实文学结集,按长篇纪实文学进行编辑,起名《法憾汾西》,在公安部群众出版社出版,引发全国轰动;全国各大城市报纸连载,还被中央电视台和山西电视台联合改编为电视连续剧。接着,其姊妹篇《天网》在《啄木鸟》杂志发表和群众出版社出版,再次轰动全国,被北京电影制片厂改编为电影。

  这都充分说明了要成功创办一本读物,关键在于“内容为王”。

  今天我们来创办普法读物《中国法治文化·法治风云录》,也务必遵循这一创作、采编、组稿的规则和铁律。

  第二个问题 为什么今天要创办《中国法治文化·法治风云录》

  这是历史的使命,也是现实的呼唤。

  《中国法治文化·法治风云录》有着辉煌的历史根基和脉络,不是无源之水。同时,它也有着切实可行的创办读物的现实环境和条件。

  一、《中国法治文化·法治风云录》的历史脉络

  1.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为法治文化纸质图书传播打下坚实基础

  2009年1月11日,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成立大会。同年10月,该研究会推出了由公安部群众出版社出版的“第一届中国法制文学原创作品大赛获奖书系”共10部。2011年、2012年,又连续两年推出了由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出版的第二届、第二届“中国法制文学原创作品大赛获奖书系”共11部。

  2012年至2015年,该研究会陆续推出由公安部群众出版社出版“中国法治文化读本系列”。

  2015年至2016年,该研究会又陆续推出了由公安部群众出版社出版2014、2015“年度法治文学精选”丛书(代表本年度中国法治文学最高创作水平):《我不认识你》(小说卷)、《打造再生之门的人》(纪实文学卷)、《孤证》(小说卷)、《真假之间》(纪实文学卷)。

  2015年1月,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主办的普法读物《中国法治文化》第1辑横空出世。每月1辑,群众出版社出版。2015年1月至2016年12月,共计出版了24辑。

  《中国法治文化》的封面人物刊发了以下著名人士:李林(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陈冀平(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王利明(中国人民大学常务副校长)、张平(民盟中央副主席)、黄进(中国政法大学校长)、胡卫列(国家检察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贾宇(西北政法大学校长)、邹瑜(司法部原部长)、李德顺(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应松年(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黄永维(国家法官学院党委书记、院长)、高铭暄(著名法学家)等。《中国法治文化》封二、封三、封底:刊登著名书法家、画家的作品。

  《中国法治文化》的栏目,分为五大类,内容非常丰富:

  一是学术类:1.视点;2.专题访谈;3.理论前沿;4.建言献策。

  二是论坛类:5.法治文化与道德;6.法治文化与廉政;7.法治文化与创作; 8.法治文化与媒体;9.法治文化与实践。

  三是报告类:10.经验之窗;11.热点透视。

  四是作品类:12.法治文学;13.法治艺术;14.法治影视。

  五是纵横类:15.法治史话;16.法治名言;17域外瞭望;18.法治文化动态。

  同时,2015年至2016年,《中国法治文化》经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批准,在湖南、北京、上海等地设立工作室,任务是组稿、发行、发展理事单位。

  2016年12月,因不再拨款,经费出现困难,《中国法治文化》读物终止停办,各地工作室自动停止工作。

  2015年12月,该研究会更名为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推出了由公安部群众出版社出版的《中国法治文化概论》。

  2019年6月,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推出了由公安部群众出版社出版的《德治融入法治导论》,入选2019年度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荣获中国法学会部级重点法学研究优秀课题。

  2.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为法治文化发展开辟新天地

  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是在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支持关怀下创建的,是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所属全国性国家一级专业文艺社团。1992年,经文化部批准,民政部核准登记正式成立。中宣部原副部长、文化部原部长贺敬之同志为名誉会长。

  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是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负责法治文艺研究、创作、交流和传播的专业机构。到今天为止,已走过了十五年多的发展历程。

  2010年7月5日,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批准成立“法治文艺中心”(中社文字【2010】001号)。

  2018年12月22日,根据民政部和文旅部对社团“分支机构”规范化的要求,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理事会研究,下发了《关于分支机构更名的通知》(中社文字【2018】第4号),将法治文艺中心更名为: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

  2021年3月9日,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成立《湘警故事》编委会。迄今已出版《湘警故事》4辑。

  2025年7月18日,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成立成立《川警故事》编委会。迄今已出版《川警故事》1辑。

  2022年出版《2021年“新时代中国法治文学精选”征文获奖丛书》(贺敬之部长担任编委会总顾问。共4部)。后又出版《2022年“新时代中国法治文学精选”丛书》(共8部)、《2023年“新时代中国法治文学精选”丛书》(共8部)。

  2026年1月11日,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批复同意“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更名为“法治文化工作委员会”。

  2026年4月2日,法治文化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正式创办普法读物《中国法治文化·法治风云录》,成立该普法读物编辑委员会、编辑部。

  由此可见,从2009年至今,经历了长达十七个风风雨雨的春夏秋冬磨砺打造,为《中国法治文化·法治风云录》的诞生,奠定了坚实的法治文化内容根基。

  完全可以说,正是由于中国法学会法制文学研究会(后更名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和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法治文艺专业委员会(后更名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法治文化工作委员会)组稿、编辑、出版的大量法治文化纸质图书读物,奠定了坚实的法治文化内容根基;而多年来的法治文化研究、创作和传播的实践活动,则提供了十分宝贵的可供借鉴的工作经验;才有了《中国法治文化·法治风云录》在今年即将破土而出。

  也可以说,《中国法治文化·法治风云录》是《中国法治文化》读物的2.0升级版。

  二、创办《中国法治文化·法治风云录》的现实环境和条件

  一是有明确的主办、协办及出版单位

  主办: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法治文化工作委员会

  协办:中国法治文化网、中国公安文学精选网

  出版:国文出版社

  二是有明确创办宗旨,即讲好法治故事,树好法治人物,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展现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的法治实践风采。坚持贴近百姓,以案说法;注重德法融合,构建权威、务实、亲民的全国性普法和法治宣传平台;即打造一本与“中国法治文化网”并驾齐驱的普法传媒核心读物,构建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法治文化工作委员会的“一网一读物”两大传媒平台。也就是说,要使《中国法治文化·法治风云录》成为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法治文化工作委员会的“喉舌”之一。

  三是有明确读物定位:要用文学的多棱镜透视人生,要拿法治的手术刀解剖社会,要成为法治时代前进的号角,要打造有价值、可收藏、值得流传于后世的精品纸媒。

  四是有一个豪华的顾问委员会。

  五是有一支非常成熟的特约作家创作队伍。

  六是有一个执行力超强的编辑委员会和编辑部。

  七是有工作经验较为丰富的总策划。

  八是有工作部的大力支持。

  目前,华南工作部主任张兴翠同志几乎跑遍广东全省调研,为下一步工作打下扎实基础。华中工作部和北方工作部也都在根据本地区情况,探索适合自身发展之路。《中国法治文化·法治风云录》的诞生,无疑为各工作部提供了一个崭新的普法平台。

  九是华东工作部高度重视运营工作。

  华东工作部地处长三角经济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高度重视发展个人会员和会员单位、理事单位、常务理事单位,确保了基本工作经费,为《中国法治文化·法治风云录》的诞生打下了良好经济基础。

  下一步,《中国法治文化·法治风云录》的发行工作更加重要,这既是普法的需要,也是进一步打牢经济基础的需要。第1辑,除了要推出重磅作品外,还要选好5或6个先进普法企业,确定作者去采写人物或企业发展史;同时选好基层政法单位如派出所等,塑造好时代的先锋人物;从而贴近政法一线,贴近企业,贴近读者。

  尊敬的各位领导、特约作家、嘉宾和同事,《中国法治文化·法治风云录》作为中国社会主义文艺学会法治文化工作委员会主办的全国性普法的法治文化核心读物,作为中国法治文化创作、研究、交流和传播的重要平台,作为中国法治文化传播的“国家队”,我坚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该读物顾问委员会、编辑委员会、特约作家、编辑部全体同仁、各位同事和嘉宾的共同努力下,守正创新,不懈奋斗,一定能把这个读物办好,为实现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独特贡献。
 

【责编:王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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