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纪委监委围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题研讨,通过深入分析典型案例,研究深化以案促改促治的具体举措,把监督成果及时转化为治理效能。李艳 摄
吉林省纪委监委工作人员聚焦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到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调研,了解智慧监管系统平台运行情况。王超 摄
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深化拓展招标投标等重点领域反腐,严肃查处政商勾连腐败。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全会精神,扎实开展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通过调研查找问题症结、深挖细查问题线索、严查快结贪腐案件、系统推动整改治理,一体推进“查改治”,坚决铲除招投标领域顽瘴痼疾,持续净化政治生态、优化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专题调研,找准问题症结
招投标涉及范围广、环节多、政策专业性强,是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易发多发环节。为深挖招投标领域利益链、关系网,2024年12月以来,吉林省纪委监委成立专题调研组,深入一线了解实情,着力查找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背后的症结,找准监管漏洞和制度机制弊端。
通过专题调研,该省纪委监委梳理出招投标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即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谋取私利、招标代理机构“围猎”“操纵”滋生腐败、围标串标丛生破坏招投标环境等,这些问题的产生,既有制度缺失、权责不清、处罚不力等体制机制层面的原因,也与行业“潜规则”蔓延、监管手段滞后等密切相关。
专题调研组充分运用案件资源,调取该省党的十九大以来查处的领导干部插手工程项目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度剖析,通过梳理共性问题,将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活动归纳为“不招即定”“化整为零”“虚假招标”“量身定制”等8种具体表现,系统揭示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权钱交易等破坏招投标市场秩序的腐败和失职渎职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该省纪委监委积极探索整治对策,于今年4月,集中部署、高效推进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成立工作组,通过制发工作提示函、实地踏查指导、听取工作汇报等方式,每月调度工作进展,对重大问题、重点案件、重要情况实时跟踪,推动各地和相关职能部门及时打通堵点,抓好抓实系统整治各项工作。制作形成招投标领域规范完善建议清单,向省发改委、省住建厅等相关部门提出22条具体建议,明确要求其开展自查自纠,加大监管力度。
该省纪检监察机关以强有力监督集中推进系统整治工作,把全面从严要求贯穿到招投标各环节。通化市纪委监委督促财政、水利、住建、交通等行业主管部门对近3年招投标项目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查找规避招标、围标串标、资质造假挂靠、违法发包转包等突出问题,建立清单台账,严格按照程序规范开展招投标工作。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纪委监委重点围绕公共资源交易智慧预警监测系统运行情况、各部门联动机制、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评标专家违纪处罚等情况开展调研,通过发送提示函,督促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挥预警监测作用,向各县(市)政府和州直行政监管部门发送红牌预警监测项目信息。长白山保护开发区纪检监察工委开展调研,精准“摸底”,约谈提醒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层层压实责任,督促重点围绕招标条件核准、招标组织形式、招标公告发布等13个方面开展监督,确保项目建设廉洁高效。梅河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梅河口市纪委监委)督促发改等部门自查自纠,发现招标代理机构从业人员“无门槛”、专业能力不足、招标文件质量不高、未批先建等4个方面48个突出问题,目前已推动全部立行立改。
起底线索,加大查处力度
办案是最直接、最有力的监督整治措施。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紧盯“关键少数”和重要岗位,全面起底问题线索,持续加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力度,重拳治乱、铁腕反腐,严惩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
该省纪委监委紧盯招投标领域关键环节,集中突破重点案件。聚焦领导干部插手干预招投标问题,今年以来,先后查处11名省管“一把手”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聚焦招标代理机构管理失范问题,推动有关部门重点查处多家招标代理公司;聚焦串通投标破坏市场环境问题,联合公安机关严肃打击以“出借资质、职业被挂靠”为盈利手段的工程建设公司;聚焦行业主管部门失职失责、靠标吃标问题,“穿透式”惩治了一批为官不为、借标生财的领导干部。
在办案中,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等项目多、廉洁风险较大的部门,重点查处招投标领域违规违法、利益输送、权钱交易问题,深入挖掘隐藏在各个环节中的“案中案”“关联案”。
长春市纪委监委出台招投标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双向移交工作机制,针对招投标领域违法犯罪问题,强化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的协同联动,加大打击力度;下发严禁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领域行为的规定,明确10种禁止行为,并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作出要求。四平市纪委监委注重挖掘“案中案”,在查办一起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某施工方借用其他公司资质,通过围标串标取得工程项目问题,将该线索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现已对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白山市纪委监委以信访举报、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为抓手,持续拓展相关问题线索来源,以在办拟办工程项目建设、公共资源采购案件为切入点,做到逢案必查招投标。同时,按照“线索摸排工作指引”,细化45个监督办案重点,为摸排线索、查办案件提供精准指向。白城市纪委监委对2020年以来问题线索处置和办理情况进行集中起底,对现阶段在办案件、已收到信访举报和巡视巡察移交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再梳理、再研判,共梳理出问题线索83件,立案36件。
自系统整治启动以来,该省构建起省市县三级联动工作格局,实行案情信息互通、问题核查协同、挂牌督办等机制,紧盯招投标领域案件背后的权钱交易、利益输送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件,形成强力震慑。截至今年8月底,该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413件,立案213件243人,留置129人,监督推动公安机关针对串通投标犯罪立案85件,刑事拘留69人。
协同联动,提升治理效能
“对症下药”直击“病灶源头”。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以系统思维贯通“查改治”,持续深化系统治理、下大气力推动改革,督促相关职能部门提升监管质效、完善制度机制,切实堵塞风险漏洞,助力营造规范健康的招投标市场环境。
该省纪委监委坚持齐抓共管、凝聚合力。针对领导干部通过招投标谋取私利的问题,与省发改委联合制发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招标投标记录和报告办法;与省公安厅联合建立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移送与处置机制,形成“数据共享、分析共研、成果共用”的工作模式。
以硬监督促整改、促治理、促落实。针对某建筑公司违规出借资质问题,该省纪委监委与省住建厅会商研究,开展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常态化动态核查。对资质异常的企业进行重点管控,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对未发现资质异常的企业实施不定期复核;针对各地异地评标工作开展不均衡等问题,与省政数局共商共研背后深层次原因,加快推进远程异地评标模式,着力深化源头治理;针对招标代理机构监管薄弱问题,推动省住建厅制定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工作的意见;针对职责不清造成的监管盲区等问题,与省发改委协作联动,联合多部门印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主体责任清单等系列制度。
“聚焦黑土地领域存在的违规干预插手招投标等乱象,我们着力开展系统整治。”据吉林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介绍,去年以来,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先后查处4名县(市、区)农业农村局“一把手”。通过剖析4起典型案件,市纪委监委深入查找农业农村系统在主体责任落实、日常监管力度、制度机制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等机制。
此外,该省纪检监察机关以大数据赋能监督,着力提高监督“穿透力”,提升治理效能。省纪委监委向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制发工作提示函,推动其细化异地评标工作措施,动态更新“评标专家库”,提升异地评标专家占比,建立常态化异地评标机制;向各地下发运用大数据监督模型拓宽招投标领域案源的工作提示,将在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调取、筛查的疑点信息,分片打包推送各地处置,促进数据监督模型边建边用边完善。
辽源市纪委监委依托大数据监督模型,摸排问题线索,对794个工程建设类项目进行深度分析,精准锁定23个红色预警项目,督促推动行业主管部门核查整改,通过大数据与监督系统的协同运用,让招投标监督工作从“事后监督”向“全过程动态监督”转变、从“经验判断”向“数据驱动”转变。松原市纪委监委推动农业农村部门构建智能精准防控机制,纪检监察、公安、审计等部门加强信息互通,针对“投标文件雷同”“关联企业陪标”等突出问题,交叉比对、筛选分析,生成围标串标预警,及时发现问题、化解风险。
实践记录
调研问诊 实践开方
问题是时代的声音,调研是破题的钥匙。面对招投标领域“环节多、专业强、隐蔽深”的特点,吉林省纪委监委成立专题调研组,剖析典型案例,梳理出8类具体问题,直指“领导干部插手”“代理机构操纵”等问题根源。这种“从个案看共性、从现象挖根源”的调研方法,将零散问题上升为制度性反思,为后续整治提供了清晰的靶向坐标。
发现问题只是起点,如何推动“查改治”贯通?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给出了“全链条治理”的答案:既聚焦“关键少数”严查案件,又严惩招标代理机构、职业围标团伙等市场乱象,更联合多部门通过大数据监测实现从“被动接访”到“主动预警”的监管升级。以全链条打击形成震慑,助力重构市场规则底线。长春市双向移交机制、四平市“案中案”深挖等实践,充分发挥协同监督作用,实现了对招投标乱象的协同共治与系统施治。
强化监管、完善制度激活了发展内生动力。吉林省建立领导干部干预记录、异地评标常态机制等22项制度,既扎紧了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又通过资质动态核查、智慧预警系统等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管效能,不断推动招投标市场从关系竞争转向实力竞争。
治理招投标乱象不能止步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必须坚持“查改治”一体推进,“惩治防”协同发力,才能彻底斩断利益输送链条,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坚实的纪律支撑。(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