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毛泽东同志的《矛盾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光辉典范,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本文旨在全面、辩证地论述《矛盾论》的核心理论思想及其深远的实践意义。论文将系统阐释两种宇宙观的对立与统一,深入剖析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在把握历史趋势中的关键作用,重点解析矛盾特殊性的原理及其对克服教条主义、实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论价值。进而,论述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理论及其在制定战略策略中的指导意义,阐明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原理,揭示事物发展的动力与形式。最后,探讨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本文的结论部分将概括对立统一法则作为唯物辩证法最根本法则的核心地位,并着重探讨如何在新时代背景下,创造性运用《矛盾论》所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科学分析并有效解决中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从而彰显这一经典著作历久弥新的理论生命力与实践指导力。
关键词: 毛泽东;《矛盾论》;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矛盾特殊性;主要矛盾;实践意义
引言
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无产阶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然而,这一普遍真理必须与各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方能焕发其强大的生命力。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事业经历重大挫折,党内一度盛行的将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将共产国际决议和苏联经验神圣化的错误倾向,在思想根源上源于对唯物辩证法的形而上学理解,导致革命实践严重脱离中国国情。为了从哲学高度彻底清算主观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的思想根源,用科学的宇宙观和方法论武装全党,毛泽东同志在1937年8月撰写了《矛盾论》这一哲学巨著。
《矛盾论》并非纯粹的思辨产物,而是立足于中国革命的丰富实践,尤其是两次国内革命战争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特别是对立统一规律,进行的系统化、中国化的深刻阐释与创造性发展。它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辩证法思想,汲取了中国古代朴素辩证法的精华,以其鲜明的实践性、深刻的系统性和强烈的针对性,成为毛泽东哲学思想的核心文献,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本文拟围绕《矛盾论》的文本结构与核心论点,结合中国革命、建设与改革的历史进程,并面向当代中国与世界的发展现实,展开全面而辩证的论述。我们将首先从两种宇宙观的辨析入手,确立唯物辩证法的根本立场;继而深入矛盾理论的各个层面,解析其内在逻辑;最后聚焦于这一理论的当代实践意义,探讨其在应对复杂挑战、指引未来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1、 两种宇宙观: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唯心辩证法与唯物辩证法的关系与相互影响
毛泽东在《矛盾论》开篇即明确指出:“在人类的认识史中,从来就有关于宇宙发展法则的两种见解,一种是形而上学的见解,一种是辩证法的见解,形成了互相对立的两种宇宙观。” 这一根本区分,是理解全部矛盾学说的前提。
形而上学宇宙观,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它认为世界的一切事物及其形态、种类都是彼此孤立、永不变化的;如果说有变化,也只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其原因在于事物的外部,是外力推动的结果。这种宇宙观长期统治着旧唯物论和自然科学领域,并在社会历史领域表现为机械论或庸俗进化论。其本质是“外因论”或“被动论”,无法解释事物的质的多样性,更无法揭示事物发展的内在源泉和真实过程。在革命实践中,表现为对马克思主义原理和外国经验的机械照搬,认为革命的成功只需依靠既定公式和外部援助,忽视对中国社会内部矛盾的特殊性、复杂性和变动性的深入分析。
辩证法的宇宙观,则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去看世界。它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即内部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事物的发展是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自己的运动,每一事物的运动都和它的周围其他事物互相联系着和互相影响着。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这种宇宙观,特别是经过马克思、恩格斯批判改造并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唯物辩证法,是唯一科学的宇宙观。
在辩证法内部,存在着唯心辩证法与唯物辩证法的分野。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辩证法,虽然“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 但其基础是“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头足倒置,将思维的辩证法强加于客观世界。马克思、恩格斯将其“倒转过来”,不是用头脑中的矛盾运动解释现实矛盾,而是从现实的、历史的矛盾运动中抽象出辩证法规律,从而创立了唯物辩证法。因此,唯物辩证法既是关于客观世界(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也是关于人类认识和思维发展规律的科学。它要求主观辩证法必须与客观辩证法相一致。
历史唯物论(唯物史观)是辩证唯物论在社会历史领域的彻底贯彻和具体展开。它运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特别是矛盾法则,来分析人类社会,揭示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历史唯物论与辩证唯物论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完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矛盾论》中所阐述的矛盾普遍性、特殊性、主要矛盾等原理,不仅适用于自然界,更深刻地适用于社会历史分析。例如,关于社会基本矛盾的分析,关于不同社会形态、不同历史阶段矛盾特殊性的分析,关于阶级斗争作为对抗性矛盾表现形式的分析,都是唯物辩证法在社会历史领域的卓越运用。
两种宇宙观的对立,在哲学上表现为方法论的根本分歧,在实践上则导向截然不同的路线和结果。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其思想根源都在于不同程度地偏离了唯物辩证法,陷入了形而上学或唯心主义的窠臼。《矛盾论》的创作,正是为了从宇宙观的高度清算这些错误,确立科学的、与实践紧密结合的辩证思维方法,为正确分析中国社会矛盾、制定革命战略提供最锐利的思想武器。它强调,唯物辩证法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学习辩证法,关键在于运用它去具体地分析和解决具体的矛盾。这就在根本上划清了唯物辩证法与唯心辩证法、口头辩证法与实际行动中的辩证法的界限,确保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性和实践性品格。
二、矛盾的普遍存在: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贯彻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把握历史发展趋势
在确立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后,《矛盾论》系统地展开了对矛盾法则的论述。毛泽东首先论证了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这个问题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第一方面,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无论是简单的运动形式还是复杂的运动形式,无论是自然现象、社会现象还是思想现象,矛盾都普遍存在。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机械运动中的作用与反作用,物理运动中的阳电与阴电,化学运动中的化合与分解,生物运动中的遗传与变异,社会运动中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阶级之间的矛盾,认识过程中的感性与理性、真理与谬误等等,都是矛盾的表现。这一原理彻底否定了形而上学认为事物内部绝对同一、没有矛盾的错误观点,为用矛盾分析方法观察一切事物提供了根本依据。
第二方面,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自始至终都贯穿着矛盾运动。矛盾不仅无处不在,而且无时不有。事物发展过程的初始阶段,差异就是矛盾,只是尚未激化而已。矛盾贯穿于过程始终,是推动过程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又开始新的矛盾运动,如此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每一循环都使事物进到更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批判了德波林学派认为事物开始时只有差异、没有矛盾,矛盾只出现在过程发展到一定阶段的错误观点。这种观点在政治上会导致在革命条件尚未完全成熟时消极等待,否认在过程中自始至终积极工作和准备的必要性。
坚持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就必须在任何时候、对任何问题都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分析矛盾,而不是回避矛盾、掩盖矛盾。这是共产党人革命精神和科学态度相统一的表现。在革命年代,承认中国社会存在深刻的阶级矛盾、民族矛盾,是进行革命的前提。在建设与改革时期,承认社会主义社会依然存在矛盾(虽然性质与旧社会不同),是推动社会发展和改革深化的前提。
然而,仅仅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不够的。要具体地把握事物,必须进一步研究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原理提供了认识事物的总方向、总方法,但如果不与矛盾特殊性的研究相结合,就会变成抽象的、空洞的教条。只有深入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确定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原因,从而找到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矛盾的特殊性之中,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人们认识事物,总是由认识个别的、特殊的事物开始,逐步扩大到认识一般的事物;然后又以这种普遍的认识为指导,继续深入研究各种具体事物的特殊性,以补充、丰富和发展对普遍性的认识。这就是由特殊到一般,又由一般到特殊的循环往复的辩证认识过程。
把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对于理解历史发展趋势至关重要。历史发展规律(普遍性)总是通过各个民族、国家、时代的具体历史条件(特殊性)展现出来。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但这些规律的具体实现形式,因各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历史传统和国际环境的不同而千差万别。教条主义的错误,就在于只看到普遍性,忽视特殊性,把一般真理当成可以到处套用的僵死公式。把握历史趋势,必须将普遍规律与具体国情、时代特征相结合。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的成功,关键就在于深刻把握了中国社会矛盾的特殊性(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各种矛盾的复杂交织等),找到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这一特殊道路。今天,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必然性与合理性,也必须从中国具体的历史和现实矛盾的特殊性出发,看到普遍规律在中国的具体实现形式。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各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这一根本原则的哲学基础。
三、矛盾的特殊性:理解特殊矛盾和特殊本质,不同质的矛盾用不同质的方法解决
基于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毛泽东以极大篇幅和重点论述了矛盾的特殊性。他指出,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这是认识事物的基础。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就是研究“各个物质运动形式的矛盾,各个运动形式在各个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各个发展过程的矛盾的各方面,各个发展过程在其各个发展阶段上的矛盾以及各个发展阶段上的矛盾的各方面”。
首先,各种物质运动形式中的矛盾都带特殊性。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和社会运动的矛盾性质互不相同。认识这种特殊性,是科学分类的依据。例如,社会运动形式的矛盾,与自然运动形式的矛盾有本质区别,不能混淆。
其次,每一物质运动形式在其发展长途中的每一个过程的矛盾,也有特殊性。例如,人类社会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等不同过程,每一过程的根本矛盾(如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虽然持续存在,但其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各不相同。
再次,同一发展过程中不同发展阶段上的矛盾,也具有特殊性。过程发展的根本矛盾及为此根本矛盾所规定的过程的本质虽未改变,但根本矛盾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激化,或被其他矛盾所影响,过程就显出阶段性。例如,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过程,分为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两个大的阶段,其矛盾特殊性发生显著变化。
最后,无论是过程、阶段还是矛盾的各个方面,其发展都是不平衡的,地位和作用也不相同,这构成了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也需要具体分析。
研究所有这些矛盾的特殊性,都不能带主观随意性,必须进行客观的、深入的、具体的分析。
教条主义者的主要错误,就在于“不了解诸种革命情况的区别,因而也不了解应当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不同的矛盾,而只是千篇一律地使用一种自以为不可改变的公式到处硬套”。 他们不懂得,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例如,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用社会主义革命的方法去解决;人民大众和封建制度的矛盾,用民主革命的方法去解决;殖民地和帝国主义的矛盾,用民族革命战争的方法去解决;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用农业集体化和农业机械化的方法去解决;共产党内的矛盾,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去解决;社会和自然的矛盾,用发展生产力的方法去解决。用错误的方法去解决矛盾,必然导致失败。
要把握矛盾的特殊性,就必须反对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主观性,就是不知道客观地看问题,以主观愿望和臆想代替客观分析。片面性,就是不知道全面地看问题,只了解矛盾的一方,不了解另一方;只看到局部,不看见全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表面性,就是对矛盾的总体和矛盾各方的特点都不去看,否认深入事物里面精细研究矛盾特点的必要,仅仅站在那里远远地望一望,粗枝大叶地看到一点矛盾的形相,就想动手去解决矛盾。这样的做法,没有不出乱子的。
矛盾特殊性的原理,内在地包含着对矛盾共性与个性关系的深刻理解。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体现并丰富着共性。任何事物都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体。就人类认识秩序来说,总是先认识许多不同事物的特殊本质,然后才有可能进行概括,认识诸种事物的共同本质。接着,又以这种共同本质的认识为指导,继续研究尚未研究或尚未深入研究过的各种具体事物,找出其特殊本质,以补充、丰富和发展对共同本质的认识。教条主义者割裂共性与个性的联系,只承认共性,否认个性,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变成抽象的、脱离具体实践的教条。经验主义者则走向另一极端,只承认个性,否认共性,把局部经验误认为普遍真理。两者都违背了辩证法。
在当代中国,矛盾特殊性的原理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最大的国情,也是最大的特殊性。我们面临的发展矛盾,无论是经济发展中的速度与质量、公平与效率的矛盾,还是社会领域的民生问题、治理问题,或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保护与发展的矛盾,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解决这些矛盾,绝不能简单照搬别国模式,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探索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方案。这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发展的哲学基础。
四、主要的矛盾和重要的矛盾方面:矛盾的主要与非主要的方面相互转化
在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往往存在着许多矛盾。这些矛盾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它们的地位和作用也不相同。其中,必有一种矛盾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这种矛盾,就是主要矛盾。其他处于次要和服从地位的矛盾,则是非主要矛盾(次要矛盾)。研究任何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两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同时,无论什么矛盾,矛盾的诸方面其发展也是不平衡的。其中必有一方是主要的,起着主导作用,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不是固定的,在一定的条件下互相转化。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起了变化,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起变化。
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区分,是矛盾特殊性、不平衡性的重要表现。这种区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可变的。随着过程的发展,阶段的推移,主要矛盾可能发生变化;矛盾双方的力量此消彼长,主次地位也可以互相转化。例如,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的关系呈现出复杂的情形。当着帝国主义向中国发动侵略战争时,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国内阶级矛盾暂时降到次要和服从的地位;而当帝国主义采用政治、经济、文化等较温和的形式进行压迫时,国内阶级矛盾就可能显得特别尖锐,上升为主要矛盾。在抗日战争时期,中日民族矛盾成为主要矛盾,国内阶级矛盾(包括国共两党的矛盾)下降为次要矛盾,这就要求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抗日战争的不同阶段,矛盾的主次方面也在变化。
这一理论具有极其重要的方法论意义。首先,它要求我们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必须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也要看到非主要矛盾和矛盾的非主要方面,坚持全面性(两点论);同时要分清主次,把握重点,把主要力量用在解决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上(重点论)。反对均衡论或折衷主义。其次,它为制定正确的战略策略提供了哲学依据。革命政党要善于抓住每个时期的主要矛盾,集中力量解决中心任务,并据此确定主要的打击方向和工作重心。同时,要预见主要矛盾的转化,做好战略转变的准备。在军事上,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的原则,正是这一哲学思想的具体运用。政治上,统一战线策略的成功运用,也基于对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关系的准确判断。
就社会历史领域而言,物质经济基础一般地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谁不承认这一点,谁就不是唯物论者。然而,上层建筑(政治、法律、意识形态等)对于经济基础也有巨大的反作用,在一定条件下,甚至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当不变更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就无法发展的时候(例如革命时期),上层建筑的变革就起了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这体现了矛盾主次方面在一定条件下的转化。但这决不是违反了唯物论,正是避免了机械唯物论,坚持了辩证唯物论。因为上层建筑的变革,归根结底是由经济基础的发展要求所引起、所决定的,其作用性质也受经济基础制约。这一原理对于理解政治、文化、意识形态在社会发展中的能动作用,对于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正确处理经济建设和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具有根本的指导意义。
在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重大政治论断,正是运用主要矛盾理论分析当代中国发展状况得出的科学结论。它指明了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和主攻方向。解决这一主要矛盾,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时全面推进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在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中,我们也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矛盾中把握主要矛盾、明确中心任务,同时统筹兼顾其他矛盾,在应对风险挑战中牢牢掌握战略主动权。
五、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在分析了矛盾的特殊性和不平衡性之后,《矛盾论》深入探讨了矛盾双方的关系,即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这是对立统一规律的核心内容。
矛盾的同一性(统一性)有两方面意义:“第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种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和它对立着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 没有剥削,就无所谓被剥削;没有战争,就无所谓和平;没有困难,就无所谓顺利;没有顺利,也无所谓困难。一切对立的成分都因一定的条件,一面互相对立,一面又互相联结、互相贯通、互相渗透、互相依赖,这种性质叫做同一性。更重要的是,矛盾着的双方不是僵死不变的,而是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被统治的无产阶级经过革命转化为统治者,原来是统治者的资产阶级却转化为被统治者。战争可以转化为和平,和平也可以转化为战争。失败可以转化为成功,成功也可能导致失败。坏事可以变成好事,好事也可能变成坏事。这里的“一定条件”至关重要,没有一定的条件,斗争着的双方都不会转化。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对立、互相否定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贯穿于过程的始终,并使一过程向着他过程转化。矛盾的斗争无所不在,所以说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不可分割的。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同一性中包含着斗争性,斗争性也离不开同一性。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只讲斗争性不讲同一性,是“斗争哲学”;只讲同一性不讲斗争性,是调和主义。两者都是形而上学的表现。
“相反相成”这一古语,很好地说明了斗争性与同一性的关系。“相反”就是指两个矛盾方面的互相排斥或斗争;“相成”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两个矛盾方面互相联结起来,获得了同一性。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
关于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毛泽东指出,对抗是矛盾斗争的一种形式,而不是矛盾斗争的一切形式。在人类历史中,存在着阶级的对抗,这是矛盾斗争的一种特殊表现。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的矛盾,长期并存于一个社会中,互相斗争着,但要待两阶级的矛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双方才取外部对抗的形式,发展为革命。自然界中一切到了最后要采取外部冲突形式去解决旧矛盾产生新事物的现象,都有与此相仿佛的情形。
认识这一点极为重要。它告诉我们,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矛盾的对抗形式和非对抗形式,必须严格区分。在社会主义社会,大量存在的是非对抗性矛盾,解决这些矛盾应当采取非对抗的形式,如民主讨论、批评与自我批评、改革、调整等。即使是对抗性矛盾,在特定条件下也可能采取非对抗的形式处理(如我国对民族资产阶级的和平改造)。但如果处理不当,非对抗性矛盾也可能激化,甚至转化为对抗。区分矛盾的性质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方法,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关键。这一思想在毛泽东后来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得到了系统发展。
六、结论:事物矛盾的法则,是对立统一的法则
综合以上分析,毛泽东总结道:“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 列宁常称这个法则为辩证法的本质,又称之为辩证法的核心。《矛盾论》通篇都是围绕阐释和发挥这一核心法则而展开的。
这一法则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动力和实质内容。它表明,矛盾是普遍的、绝对的,存在于事物发展的一切过程中,又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这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矛盾着的事物依一定的条件有同一性,因此能够共居于一个统一体中,又能够互相转化到相反的方面去,这又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然而矛盾的斗争则是不断的,不管在它们共居的时候,或者在它们互相转化的时候,都有斗争的存在,尤其是在它们互相转化的时候,斗争的表现更为显著,这又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
研究矛盾法则,必须坚持客观性、全面性、具体性和条件性,忌带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必须遵循由特殊到一般,又由一般到特殊的认识秩序。必须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把握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必须深刻理解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
掌握对立统一规律,就从根本上掌握了唯物辩证法。它为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最锐利的思想武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取得辉煌成就的历史,从哲学层面说,就是一部不断学习、运用和发展对立统一规律,正确分析矛盾、解决矛盾的历史。《矛盾论》的诞生,标志着毛泽东哲学思想的系统化,也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宝库增添了璀璨的篇章。
七、运用《矛盾论》理论解决当下重要问题
《矛盾论》发表已逾八十载,但其蕴含的哲学智慧并未过时,反而在时代变迁中愈发彰显其穿透力。当代中国正经历着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前进道路上,机遇与挑战并存,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前所未有。创造性运用《矛盾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对于科学分析复杂形势、有效应对风险挑战、顺利推进民族复兴伟业,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
第一,运用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原理,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从矛盾普遍性看,它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遵循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如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共同富裕目标、共产党的领导等。从矛盾特殊性看,它植根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具有鲜明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它是在中国这个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东方大国建设社会主义的特殊实践,没有现成模板可以照搬。必须坚持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要深入研究新时代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特殊矛盾,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
第二,运用主要矛盾理论,聚焦中心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这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但同时,经济建设的内涵和要求已经发生变化,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本身就是处理一系列矛盾的过程:要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处理好国内大循环与国际大循环的关系,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善于抓住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集中力量解决关键问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第三,运用矛盾特殊性原理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全面深化改革。
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面临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涉及复杂的利益关系调整和深层次矛盾。不同领域、不同环节的改革,其矛盾性质、表现形式、解决条件各不相同。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例如,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治体制改革要坚持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文化体制改革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体制改革要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围绕建设美丽中国目标。不能“一刀切”,不能“一锅煮”。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矛盾的特殊性,找准问题症结,制定精准有效的改革方案,实现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良性互动。
第四,运用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原理,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统筹发展和安全。
安全和发展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两者既相互依存(同一性),又存在张力(斗争性)。必须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在维护国家核心利益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敢于斗争(发挥斗争性);在处理国际关系、寻求合作共赢时,要善于求同存异、聚同化异(把握同一性)。在国内治理中,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把维护社会稳定和激发社会活力结合起来。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行为,必须依法坚决斗争;对于人民群众内部的利益分歧和思想认识问题,则要善于运用民主、法治、协商、调解等方式加以解决,促进社会和谐。
第五,运用矛盾力量不平衡性及主次方面转化原理,应对国际格局深刻调整。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力量对比深刻演变,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全球性问题加剧。各种矛盾交织,不确定性增多。在这一复杂局面中,必须准确分析国际矛盾体系,把握世界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要清醒认识我国在国际格局中所处的位置和面临的机遇挑战。既要看到我国综合国力持续提升、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矛盾主要方面的积极变化),也要看到我们在核心技术、国际规则制定等方面仍面临压力(矛盾次要方面可能带来的挑战)。要善于利用矛盾,在动态平衡中塑造于我有利的外部环境。坚定维护多边主义和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处理大国关系、周边关系、与发展中国家关系时,既要坚持原则底线,又要讲究策略艺术,推动矛盾向有利于和平与发展、有利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方面转化。
第六,运用内因与外因关系原理,坚持独立自主与对外开放相统一。
中国的发展归根结底要靠自身努力,内因是决定性的。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牢牢掌握发展主动权,特别是要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实现自立自强。同时,外因是重要条件。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繁荣也需要中国。必须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要善于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中不断壮大自己。要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正是内因与外因辩证关系在经济战略上的生动体现。既要防止忽视内因决定作用、盲目依赖外部市场的倾向,也要防止忽视外因重要作用、走向自我封闭的倾向。
结语
毛泽东同志的《矛盾论》是一座丰富的哲学宝库。它所系统阐述的对立统一规律,作为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为我们提供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其关于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主次方面、同一性与斗争性等原理,构成了一个严密而开放的逻辑体系,具有超越具体时空的普遍指导价值。
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上,我们面临的矛盾更加复杂,肩负的任务更加艰巨。重温《矛盾论》,不仅是为了理解一段思想史,更是为了获取洞察现实、开创未来的智慧。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活学活用《矛盾论》的精髓,将其转化为我们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的能力,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
要坚持用矛盾分析方法观察和研判形势,敢于正视矛盾,善于分析矛盾,长于解决矛盾。要把《矛盾论》所倡导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一“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贯彻到一切工作中去,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造新理论。要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使党的理论创新始终立足于中国大地,回应时代呼唤,指引实践发展。
《矛盾论》的思想光辉,必将持续照耀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认识矛盾、分析矛盾、解决矛盾的实践中,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正是这一哲学经典不朽生命力的最好证明,也是对其作者——伟大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和革命家毛泽东同志的最好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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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参考文献格式参照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标准,结合人文社科领域常见惯例进行调整。
2.所列文献覆盖了论文直接引用和间接参考的核心原始文献、权威研究专著、代表性学术论文以及相关重要文件,确保了论文论证的学术依据。
3.部分文献(如[16][17][29])为外文著作中译本,在论文的思想背景和比较研究层面提供了参考。
4.文献时间跨度从经典原著到最新研究成果,体现了对《矛盾论》研究的历时性关照与当代阐释。
(文章作者:唐从祥,又名唐驳虎,研究方向:法学思想与人类社会学。
摘要: 毛泽东同志的《矛盾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光辉典范,是辩证唯物主义与历史唯物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本文旨在全面、辩证地论述《矛盾论》的核心理论思想及其深远的实践意义。论文将系统阐释两种宇宙观的对立与统一,深入剖析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及其在把握历史趋势中的关键作用,重点解析矛盾特殊性的原理及其对克服教条主义、实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论价值。进而,论述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理论及其在制定战略策略中的指导意义,阐明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原理,揭示事物发展的动力与形式。最后,探讨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本文的结论部分将概括对立统一法则作为唯物辩证法最根本法则的核心地位,并着重探讨如何在新时代背景下,创造性运用《矛盾论》所蕴含的立场、观点、方法,科学分析并有效解决中国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从而彰显这一经典著作历久弥新的理论生命力与实践指导力。
关键词: 毛泽东;《矛盾论》;唯物辩证法;对立统一;矛盾特殊性;主要矛盾;实践意义
引言
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无产阶级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然而,这一普遍真理必须与各国具体实际相结合,方能焕发其强大的生命力。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事业经历重大挫折,党内一度盛行的将马克思主义教条化、将共产国际决议和苏联经验神圣化的错误倾向,在思想根源上源于对唯物辩证法的形而上学理解,导致革命实践严重脱离中国国情。为了从哲学高度彻底清算主观主义、特别是教条主义的思想根源,用科学的宇宙观和方法论武装全党,毛泽东同志在1937年8月撰写了《矛盾论》这一哲学巨著。
《矛盾论》并非纯粹的思辨产物,而是立足于中国革命的丰富实践,尤其是两次国内革命战争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对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特别是对立统一规律,进行的系统化、中国化的深刻阐释与创造性发展。它继承并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辩证法思想,汲取了中国古代朴素辩证法的精华,以其鲜明的实践性、深刻的系统性和强烈的针对性,成为毛泽东哲学思想的核心文献,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的一座里程碑。
本文拟围绕《矛盾论》的文本结构与核心论点,结合中国革命、建设与改革的历史进程,并面向当代中国与世界的发展现实,展开全面而辩证的论述。我们将首先从两种宇宙观的辨析入手,确立唯物辩证法的根本立场;继而深入矛盾理论的各个层面,解析其内在逻辑;最后聚焦于这一理论的当代实践意义,探讨其在应对复杂挑战、指引未来发展中的关键作用。
1、 两种宇宙观:辩证唯物论与历史唯物论,唯心辩证法与唯物辩证法的关系与相互影响
毛泽东在《矛盾论》开篇即明确指出:“在人类的认识史中,从来就有关于宇宙发展法则的两种见解,一种是形而上学的见解,一种是辩证法的见解,形成了互相对立的两种宇宙观。” 这一根本区分,是理解全部矛盾学说的前提。
形而上学宇宙观,用孤立的、静止的、片面的观点去看世界。它认为世界的一切事物及其形态、种类都是彼此孤立、永不变化的;如果说有变化,也只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其原因在于事物的外部,是外力推动的结果。这种宇宙观长期统治着旧唯物论和自然科学领域,并在社会历史领域表现为机械论或庸俗进化论。其本质是“外因论”或“被动论”,无法解释事物的质的多样性,更无法揭示事物发展的内在源泉和真实过程。在革命实践中,表现为对马克思主义原理和外国经验的机械照搬,认为革命的成功只需依靠既定公式和外部援助,忽视对中国社会内部矛盾的特殊性、复杂性和变动性的深入分析。
辩证法的宇宙观,则主张用联系的、发展的、全面的观点去看世界。它认为事物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即内部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事物的发展是事物内部的必然的自己的运动,每一事物的运动都和它的周围其他事物互相联系着和互相影响着。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这种宇宙观,特别是经过马克思、恩格斯批判改造并建立在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唯物辩证法,是唯一科学的宇宙观。
在辩证法内部,存在着唯心辩证法与唯物辩证法的分野。以黑格尔为代表的唯心辩证法,虽然“把整个自然的、历史的和精神的世界描写为一个过程,即把它描写为处在不断的运动、变化、转变和发展中,并企图揭示这种运动和发展的内在联系”, 但其基础是“绝对精神”的自我运动,头足倒置,将思维的辩证法强加于客观世界。马克思、恩格斯将其“倒转过来”,不是用头脑中的矛盾运动解释现实矛盾,而是从现实的、历史的矛盾运动中抽象出辩证法规律,从而创立了唯物辩证法。因此,唯物辩证法既是关于客观世界(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发展一般规律的科学,也是关于人类认识和思维发展规律的科学。它要求主观辩证法必须与客观辩证法相一致。
历史唯物论(唯物史观)是辩证唯物论在社会历史领域的彻底贯彻和具体展开。它运用唯物辩证法的基本原理,特别是矛盾法则,来分析人类社会,揭示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是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历史唯物论与辩证唯物论构成一个不可分割的、完整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矛盾论》中所阐述的矛盾普遍性、特殊性、主要矛盾等原理,不仅适用于自然界,更深刻地适用于社会历史分析。例如,关于社会基本矛盾的分析,关于不同社会形态、不同历史阶段矛盾特殊性的分析,关于阶级斗争作为对抗性矛盾表现形式的分析,都是唯物辩证法在社会历史领域的卓越运用。
两种宇宙观的对立,在哲学上表现为方法论的根本分歧,在实践上则导向截然不同的路线和结果。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其思想根源都在于不同程度地偏离了唯物辩证法,陷入了形而上学或唯心主义的窠臼。《矛盾论》的创作,正是为了从宇宙观的高度清算这些错误,确立科学的、与实践紧密结合的辩证思维方法,为正确分析中国社会矛盾、制定革命战略提供最锐利的思想武器。它强调,唯物辩证法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学习辩证法,关键在于运用它去具体地分析和解决具体的矛盾。这就在根本上划清了唯物辩证法与唯心辩证法、口头辩证法与实际行动中的辩证法的界限,确保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性和实践性品格。
二、矛盾的普遍存在: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贯彻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把握历史发展趋势
在确立唯物辩证法的宇宙观后,《矛盾论》系统地展开了对矛盾法则的论述。毛泽东首先论证了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矛盾的普遍性或绝对性这个问题有两方面的意义。其一是说,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其二是说,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第一方面,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无论是简单的运动形式还是复杂的运动形式,无论是自然现象、社会现象还是思想现象,矛盾都普遍存在。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机械运动中的作用与反作用,物理运动中的阳电与阴电,化学运动中的化合与分解,生物运动中的遗传与变异,社会运动中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阶级之间的矛盾,认识过程中的感性与理性、真理与谬误等等,都是矛盾的表现。这一原理彻底否定了形而上学认为事物内部绝对同一、没有矛盾的错误观点,为用矛盾分析方法观察一切事物提供了根本依据。
第二方面,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自始至终都贯穿着矛盾运动。矛盾不仅无处不在,而且无时不有。事物发展过程的初始阶段,差异就是矛盾,只是尚未激化而已。矛盾贯穿于过程始终,是推动过程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旧的矛盾解决了,新的矛盾又产生,又开始新的矛盾运动,如此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每一循环都使事物进到更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批判了德波林学派认为事物开始时只有差异、没有矛盾,矛盾只出现在过程发展到一定阶段的错误观点。这种观点在政治上会导致在革命条件尚未完全成熟时消极等待,否认在过程中自始至终积极工作和准备的必要性。
坚持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就必须在任何时候、对任何问题都敢于承认矛盾、揭露矛盾、分析矛盾,而不是回避矛盾、掩盖矛盾。这是共产党人革命精神和科学态度相统一的表现。在革命年代,承认中国社会存在深刻的阶级矛盾、民族矛盾,是进行革命的前提。在建设与改革时期,承认社会主义社会依然存在矛盾(虽然性质与旧社会不同),是推动社会发展和改革深化的前提。
然而,仅仅承认矛盾的普遍性是不够的。要具体地把握事物,必须进一步研究矛盾的特殊性。矛盾的普遍性原理提供了认识事物的总方向、总方法,但如果不与矛盾特殊性的研究相结合,就会变成抽象的、空洞的教条。只有深入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才能确定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发现事物运动发展的特殊原因,从而找到解决矛盾的正确方法。矛盾的普遍性寓于矛盾的特殊性之中,没有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人们认识事物,总是由认识个别的、特殊的事物开始,逐步扩大到认识一般的事物;然后又以这种普遍的认识为指导,继续深入研究各种具体事物的特殊性,以补充、丰富和发展对普遍性的认识。这就是由特殊到一般,又由一般到特殊的循环往复的辩证认识过程。
把握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对于理解历史发展趋势至关重要。历史发展规律(普遍性)总是通过各个民族、国家、时代的具体历史条件(特殊性)展现出来。马克思主义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但这些规律的具体实现形式,因各国的经济、政治、文化、历史传统和国际环境的不同而千差万别。教条主义的错误,就在于只看到普遍性,忽视特殊性,把一般真理当成可以到处套用的僵死公式。把握历史趋势,必须将普遍规律与具体国情、时代特征相结合。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的成功,关键就在于深刻把握了中国社会矛盾的特殊性(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性质,各种矛盾的复杂交织等),找到了农村包围城市、武装夺取政权这一特殊道路。今天,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文化的必然性与合理性,也必须从中国具体的历史和现实矛盾的特殊性出发,看到普遍规律在中国的具体实现形式。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的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同各国具体实际相结合这一根本原则的哲学基础。
三、矛盾的特殊性:理解特殊矛盾和特殊本质,不同质的矛盾用不同质的方法解决
基于普遍性与特殊性的关系,毛泽东以极大篇幅和重点论述了矛盾的特殊性。他指出,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这是认识事物的基础。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就是研究“各个物质运动形式的矛盾,各个运动形式在各个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各个发展过程的矛盾的各方面,各个发展过程在其各个发展阶段上的矛盾以及各个发展阶段上的矛盾的各方面”。
首先,各种物质运动形式中的矛盾都带特殊性。机械运动、物理运动、化学运动、生物运动和社会运动的矛盾性质互不相同。认识这种特殊性,是科学分类的依据。例如,社会运动形式的矛盾,与自然运动形式的矛盾有本质区别,不能混淆。
其次,每一物质运动形式在其发展长途中的每一个过程的矛盾,也有特殊性。例如,人类社会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等不同过程,每一过程的根本矛盾(如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虽然持续存在,但其具体内容和表现形式各不相同。
再次,同一发展过程中不同发展阶段上的矛盾,也具有特殊性。过程发展的根本矛盾及为此根本矛盾所规定的过程的本质虽未改变,但根本矛盾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激化,或被其他矛盾所影响,过程就显出阶段性。例如,中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过程,分为旧民主主义革命和新民主主义革命两个大的阶段,其矛盾特殊性发生显著变化。
最后,无论是过程、阶段还是矛盾的各个方面,其发展都是不平衡的,地位和作用也不相同,这构成了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也需要具体分析。
研究所有这些矛盾的特殊性,都不能带主观随意性,必须进行客观的、深入的、具体的分析。
教条主义者的主要错误,就在于“不了解诸种革命情况的区别,因而也不了解应当用不同的方法去解决不同的矛盾,而只是千篇一律地使用一种自以为不可改变的公式到处硬套”。 他们不懂得,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例如,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用社会主义革命的方法去解决;人民大众和封建制度的矛盾,用民主革命的方法去解决;殖民地和帝国主义的矛盾,用民族革命战争的方法去解决;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用农业集体化和农业机械化的方法去解决;共产党内的矛盾,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去解决;社会和自然的矛盾,用发展生产力的方法去解决。用错误的方法去解决矛盾,必然导致失败。
要把握矛盾的特殊性,就必须反对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主观性,就是不知道客观地看问题,以主观愿望和臆想代替客观分析。片面性,就是不知道全面地看问题,只了解矛盾的一方,不了解另一方;只看到局部,不看见全体;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表面性,就是对矛盾的总体和矛盾各方的特点都不去看,否认深入事物里面精细研究矛盾特点的必要,仅仅站在那里远远地望一望,粗枝大叶地看到一点矛盾的形相,就想动手去解决矛盾。这样的做法,没有不出乱子的。
矛盾特殊性的原理,内在地包含着对矛盾共性与个性关系的深刻理解。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个性体现并丰富着共性。任何事物都是共性与个性的统一体。就人类认识秩序来说,总是先认识许多不同事物的特殊本质,然后才有可能进行概括,认识诸种事物的共同本质。接着,又以这种共同本质的认识为指导,继续研究尚未研究或尚未深入研究过的各种具体事物,找出其特殊本质,以补充、丰富和发展对共同本质的认识。教条主义者割裂共性与个性的联系,只承认共性,否认个性,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变成抽象的、脱离具体实践的教条。经验主义者则走向另一极端,只承认个性,否认共性,把局部经验误认为普遍真理。两者都违背了辩证法。
在当代中国,矛盾特殊性的原理具有极其重要的指导意义。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是最大的国情,也是最大的特殊性。我们面临的发展矛盾,无论是经济发展中的速度与质量、公平与效率的矛盾,还是社会领域的民生问题、治理问题,或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保护与发展的矛盾,都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中国特色。解决这些矛盾,绝不能简单照搬别国模式,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探索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方案。这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不断发展的哲学基础。
四、主要的矛盾和重要的矛盾方面:矛盾的主要与非主要的方面相互转化
在复杂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往往存在着许多矛盾。这些矛盾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它们的地位和作用也不相同。其中,必有一种矛盾起着领导的、决定的作用,规定或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这种矛盾,就是主要矛盾。其他处于次要和服从地位的矛盾,则是非主要矛盾(次要矛盾)。研究任何过程,如果是存在着两个以上矛盾的复杂过程的话,就要用全力找出它的主要矛盾。捉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同时,无论什么矛盾,矛盾的诸方面其发展也是不平衡的。其中必有一方是主要的,起着主导作用,事物的性质,主要地是由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所规定的。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不是固定的,在一定的条件下互相转化。取得支配地位的矛盾的主要方面起了变化,事物的性质也就随着起变化。
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区分,是矛盾特殊性、不平衡性的重要表现。这种区分是具体的、有条件的、可变的。随着过程的发展,阶段的推移,主要矛盾可能发生变化;矛盾双方的力量此消彼长,主次地位也可以互相转化。例如,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的关系呈现出复杂的情形。当着帝国主义向中国发动侵略战争时,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国内阶级矛盾暂时降到次要和服从的地位;而当帝国主义采用政治、经济、文化等较温和的形式进行压迫时,国内阶级矛盾就可能显得特别尖锐,上升为主要矛盾。在抗日战争时期,中日民族矛盾成为主要矛盾,国内阶级矛盾(包括国共两党的矛盾)下降为次要矛盾,这就要求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在抗日战争的不同阶段,矛盾的主次方面也在变化。
这一理论具有极其重要的方法论意义。首先,它要求我们在观察和处理问题时,必须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既要看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也要看到非主要矛盾和矛盾的非主要方面,坚持全面性(两点论);同时要分清主次,把握重点,把主要力量用在解决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上(重点论)。反对均衡论或折衷主义。其次,它为制定正确的战略策略提供了哲学依据。革命政党要善于抓住每个时期的主要矛盾,集中力量解决中心任务,并据此确定主要的打击方向和工作重心。同时,要预见主要矛盾的转化,做好战略转变的准备。在军事上,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的原则,正是这一哲学思想的具体运用。政治上,统一战线策略的成功运用,也基于对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关系的准确判断。
就社会历史领域而言,物质经济基础一般地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谁不承认这一点,谁就不是唯物论者。然而,上层建筑(政治、法律、意识形态等)对于经济基础也有巨大的反作用,在一定条件下,甚至表现为主要的决定的作用。当不变更上层建筑,经济基础就无法发展的时候(例如革命时期),上层建筑的变革就起了主要的决定的作用。这体现了矛盾主次方面在一定条件下的转化。但这决不是违反了唯物论,正是避免了机械唯物论,坚持了辩证唯物论。因为上层建筑的变革,归根结底是由经济基础的发展要求所引起、所决定的,其作用性质也受经济基础制约。这一原理对于理解政治、文化、意识形态在社会发展中的能动作用,对于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正确处理经济建设和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具有根本的指导意义。
在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重大政治论断,正是运用主要矛盾理论分析当代中国发展状况得出的科学结论。它指明了党和国家工作的重点和主攻方向。解决这一主要矛盾,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同时全面推进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方面建设,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在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中,我们也要善于从纷繁复杂的矛盾中把握主要矛盾、明确中心任务,同时统筹兼顾其他矛盾,在应对风险挑战中牢牢掌握战略主动权。
五、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与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
在分析了矛盾的特殊性和不平衡性之后,《矛盾论》深入探讨了矛盾双方的关系,即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这是对立统一规律的核心内容。
矛盾的同一性(统一性)有两方面意义:“第一、事物发展过程中的每一种矛盾的两个方面,各以和它对立着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双方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第二、矛盾着的双方,依据一定的条件,各向着其相反的方面转化。” 没有剥削,就无所谓被剥削;没有战争,就无所谓和平;没有困难,就无所谓顺利;没有顺利,也无所谓困难。一切对立的成分都因一定的条件,一面互相对立,一面又互相联结、互相贯通、互相渗透、互相依赖,这种性质叫做同一性。更重要的是,矛盾着的双方不是僵死不变的,而是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被统治的无产阶级经过革命转化为统治者,原来是统治者的资产阶级却转化为被统治者。战争可以转化为和平,和平也可以转化为战争。失败可以转化为成功,成功也可能导致失败。坏事可以变成好事,好事也可能变成坏事。这里的“一定条件”至关重要,没有一定的条件,斗争着的双方都不会转化。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互相排斥、互相对立、互相否定的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贯穿于过程的始终,并使一过程向着他过程转化。矛盾的斗争无所不在,所以说矛盾的斗争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相互联结、不可分割的。斗争性寓于同一性之中,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同一性中包含着斗争性,斗争性也离不开同一性。有条件的相对的同一性和无条件的绝对的斗争性相结合,构成了一切事物的矛盾运动。只讲斗争性不讲同一性,是“斗争哲学”;只讲同一性不讲斗争性,是调和主义。两者都是形而上学的表现。
“相反相成”这一古语,很好地说明了斗争性与同一性的关系。“相反”就是指两个矛盾方面的互相排斥或斗争;“相成”就是指在一定条件下两个矛盾方面互相联结起来,获得了同一性。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
关于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毛泽东指出,对抗是矛盾斗争的一种形式,而不是矛盾斗争的一切形式。在人类历史中,存在着阶级的对抗,这是矛盾斗争的一种特殊表现。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的矛盾,长期并存于一个社会中,互相斗争着,但要待两阶级的矛盾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时候,双方才取外部对抗的形式,发展为革命。自然界中一切到了最后要采取外部冲突形式去解决旧矛盾产生新事物的现象,都有与此相仿佛的情形。
认识这一点极为重要。它告诉我们,对抗性矛盾和非对抗性矛盾、矛盾的对抗形式和非对抗形式,必须严格区分。在社会主义社会,大量存在的是非对抗性矛盾,解决这些矛盾应当采取非对抗的形式,如民主讨论、批评与自我批评、改革、调整等。即使是对抗性矛盾,在特定条件下也可能采取非对抗的形式处理(如我国对民族资产阶级的和平改造)。但如果处理不当,非对抗性矛盾也可能激化,甚至转化为对抗。区分矛盾的性质并采取相应的解决方法,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关键。这一思想在毛泽东后来的《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得到了系统发展。
六、结论:事物矛盾的法则,是对立统一的法则
综合以上分析,毛泽东总结道:“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法则,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 列宁常称这个法则为辩证法的本质,又称之为辩证法的核心。《矛盾论》通篇都是围绕阐释和发挥这一核心法则而展开的。
这一法则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动力和实质内容。它表明,矛盾是普遍的、绝对的,存在于事物发展的一切过程中,又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这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矛盾着的事物依一定的条件有同一性,因此能够共居于一个统一体中,又能够互相转化到相反的方面去,这又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然而矛盾的斗争则是不断的,不管在它们共居的时候,或者在它们互相转化的时候,都有斗争的存在,尤其是在它们互相转化的时候,斗争的表现更为显著,这又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
研究矛盾法则,必须坚持客观性、全面性、具体性和条件性,忌带主观性、片面性和表面性。必须遵循由特殊到一般,又由一般到特殊的认识秩序。必须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把握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必须深刻理解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
掌握对立统一规律,就从根本上掌握了唯物辩证法。它为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提供了最锐利的思想武器。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革命、建设、改革取得辉煌成就的历史,从哲学层面说,就是一部不断学习、运用和发展对立统一规律,正确分析矛盾、解决矛盾的历史。《矛盾论》的诞生,标志着毛泽东哲学思想的系统化,也为马克思主义哲学宝库增添了璀璨的篇章。
七、运用《矛盾论》理论解决当下重要问题
《矛盾论》发表已逾八十载,但其蕴含的哲学智慧并未过时,反而在时代变迁中愈发彰显其穿透力。当代中国正经历着历史上最为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变革,也正在进行着人类历史上最为宏大而独特的实践创新。前进道路上,机遇与挑战并存,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治国理政考验之大前所未有。创造性运用《矛盾论》的立场、观点、方法,对于科学分析复杂形势、有效应对风险挑战、顺利推进民族复兴伟业,具有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
第一,运用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原理,深刻认识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科学社会主义理论逻辑和中国社会发展历史逻辑的辩证统一。从矛盾普遍性看,它坚持了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则,遵循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如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共同富裕目标、共产党的领导等。从矛盾特殊性看,它植根于中国大地,反映中国人民意愿,适应中国和时代发展进步要求,具有鲜明的实践特色、理论特色、民族特色、时代特色。它是在中国这个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东方大国建设社会主义的特殊实践,没有现成模板可以照搬。必须坚持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统一,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不移走自己的路。要深入研究新时代我国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和特殊矛盾,不断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文化创新,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越走越宽广。
第二,运用主要矛盾理论,聚焦中心任务,推动高质量发展。
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是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中心任务。这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但同时,经济建设的内涵和要求已经发生变化,必须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高质量发展本身就是处理一系列矛盾的过程:要处理好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处理好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处理好国内大循环与国际大循环的关系,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善于抓住不同领域、不同阶段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集中力量解决关键问题,实现发展质量、结构、规模、速度、效益、安全相统一。
第三,运用矛盾特殊性原理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全面深化改革。
改革进入深水区和攻坚期,面临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涉及复杂的利益关系调整和深层次矛盾。不同领域、不同环节的改革,其矛盾性质、表现形式、解决条件各不相同。必须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例如,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政治体制改革要坚持以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为根本,文化体制改革要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体制改革要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要围绕建设美丽中国目标。不能“一刀切”,不能“一锅煮”。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矛盾的特殊性,找准问题症结,制定精准有效的改革方案,实现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的良性互动。
第四,运用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原理,正确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统筹发展和安全。
安全和发展是一体之两翼、驱动之双轮。发展是安全的基础,安全是发展的条件。两者既相互依存(同一性),又存在张力(斗争性)。必须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外部安全和内部安全、国土安全和国民安全、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在维护国家核心利益问题上,必须旗帜鲜明、敢于斗争(发挥斗争性);在处理国际关系、寻求合作共赢时,要善于求同存异、聚同化异(把握同一性)。在国内治理中,要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把维护社会稳定和激发社会活力结合起来。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行为,必须依法坚决斗争;对于人民群众内部的利益分歧和思想认识问题,则要善于运用民主、法治、协商、调解等方式加以解决,促进社会和谐。
第五,运用矛盾力量不平衡性及主次方面转化原理,应对国际格局深刻调整。
当今世界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力量对比深刻演变,单边主义、保护主义抬头,全球性问题加剧。各种矛盾交织,不确定性增多。在这一复杂局面中,必须准确分析国际矛盾体系,把握世界主要矛盾的发展变化。要清醒认识我国在国际格局中所处的位置和面临的机遇挑战。既要看到我国综合国力持续提升、国际影响力不断扩大(矛盾主要方面的积极变化),也要看到我们在核心技术、国际规则制定等方面仍面临压力(矛盾次要方面可能带来的挑战)。要善于利用矛盾,在动态平衡中塑造于我有利的外部环境。坚定维护多边主义和国际关系民主化,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处理大国关系、周边关系、与发展中国家关系时,既要坚持原则底线,又要讲究策略艺术,推动矛盾向有利于和平与发展、有利于我国现代化建设的方面转化。
第六,运用内因与外因关系原理,坚持独立自主与对外开放相统一。
中国的发展归根结底要靠自身努力,内因是决定性的。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方针,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牢牢掌握发展主动权,特别是要在关键核心技术上实现自立自强。同时,外因是重要条件。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繁荣也需要中国。必须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要善于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在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中不断壮大自己。要推动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这正是内因与外因辩证关系在经济战略上的生动体现。既要防止忽视内因决定作用、盲目依赖外部市场的倾向,也要防止忽视外因重要作用、走向自我封闭的倾向。
结语
毛泽东同志的《矛盾论》是一座丰富的哲学宝库。它所系统阐述的对立统一规律,作为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为我们提供了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根本方法。其关于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矛盾主次方面、同一性与斗争性等原理,构成了一个严密而开放的逻辑体系,具有超越具体时空的普遍指导价值。
在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上,我们面临的矛盾更加复杂,肩负的任务更加艰巨。重温《矛盾论》,不仅是为了理解一段思想史,更是为了获取洞察现实、开创未来的智慧。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活学活用《矛盾论》的精髓,将其转化为我们战略思维、历史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的能力,提高驾驭复杂局面、处理复杂问题的本领。
要坚持用矛盾分析方法观察和研判形势,敢于正视矛盾,善于分析矛盾,长于解决矛盾。要把《矛盾论》所倡导的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这一“马克思主义的活的灵魂”贯彻到一切工作中去,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创造新理论。要继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使党的理论创新始终立足于中国大地,回应时代呼唤,指引实践发展。
《矛盾论》的思想光辉,必将持续照耀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在认识矛盾、分析矛盾、解决矛盾的实践中,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最终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这,正是这一哲学经典不朽生命力的最好证明,也是对其作者——伟大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和革命家毛泽东同志的最好纪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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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参考文献格式参照GB/T 7714-2015《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标准,结合人文社科领域常见惯例进行调整。
2.所列文献覆盖了论文直接引用和间接参考的核心原始文献、权威研究专著、代表性学术论文以及相关重要文件,确保了论文论证的学术依据。
3.部分文献(如[16][17][29])为外文著作中译本,在论文的思想背景和比较研究层面提供了参考。
4.文献时间跨度从经典原著到最新研究成果,体现了对《矛盾论》研究的历时性关照与当代阐释。
(文章作者:唐从祥,又名唐驳虎,研究方向:法学思想与人类社会学,注:以上内容未经允许不得转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