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长期在司法机关的老干警魏威同志谈到《法治文化在执法为民中的培根铸魂作用》时认为,当“找关系”仍然比“找法律”更管用的现实时有发生,当“信权不信法”的观念仍在社会肌理中隐隐作祟,我们不得不承认,法治建设的深层挑战不仅存在于制度层面,更存在于文化心理的深处。在近日举行的中国法治文化网湖湘法治文化创新研讨会上,有关法治文化“培根铸魂”作用的讨论,将我们的目光引向了一个更为根本的命题:法治的真正落地,需要一场深刻的文化变革。
法治文化的培根铸魂作用,首先体现在它为“执法为民”注入了灵魂。没有法治文化浸润的执法,容易蜕变为机械的条文执行,甚至异化为权力傲慢。只有当法律至上、公平正义、权利保障等价值内化为执法者的精神信条,执法活动才能真正体现“为民”的本质。这种文化内化过程,远比熟记法律条文更为深刻,它关乎执法者如何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如何看待服务对象的权利。法治文化让执法从单纯的技术操作升华为蕴含价值判断的正义实践。
法治文化的培育,更是构建良性社会生态的关键。法治不是执法者的独角戏,而是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的协奏曲。当法治精神融入社会生活的血脉,当“遇事找法”成为民众本能,“解决问题靠法”成为社会共识,执法环境才能根本改善。这种社会氛围的形成,需要法治文化如空气般弥漫在社会的每个角落,通过持续的教育引导、鲜活的案例示范、多样的文化载体,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习惯。
面对湖湘大地这片曾孕育了经世致用思想的热土,我们更有责任探索法治文化与地域特质相融合的创新路径。湖湘文化中“实事求是”、“敢为人先”的精神品质,恰与现代法治所要求的理性精神和创新意识相契合。挖掘本土文化资源,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让法治建设既遵循普遍规律又彰显湖湘特色,这或许是我们可以贡献的智慧。
法治文化的建设是一场静默而深刻的革命,它不需要轰轰烈烈的运动,却需要滴水穿石的坚持。它关乎每个人的观念转变,关乎社会风气的点滴改善,关乎权力与权利关系的重新定位。在这场革命中,执法者需要以身作则,将法治内化为信仰;教育者需要传道授业,将法治精神植入心灵;每位公民需要积极践行,让法治成为生活方式。
唯有当法治文化真正在中华大地上生根发芽,法治中国建设才能获得最深厚的文化支撑,执法为民的宗旨才能绽放最灿烂的时代光芒。这不仅是制度完善的过程,更是一场民族心灵的重塑,一场文明进步的远征。
编辑:刘娜